非法集资案件*已立案,那么没有登记的,利益受保护范围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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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5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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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1:13
首先*不立案是不正确的,对于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该立案,你的同事一是可以到*去反映情况,要求*监督。二是也可以直接到*去起诉。
因为根据《六机关规定》第4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一)故意伤害案(轻伤);
(二)重婚案;
(三)遗弃案;
(四)妨害通信自由秦;
(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起诉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机关控告的,*机关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