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9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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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8:02
法律分析: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十八条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第九十一条 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主持进行。
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
第九十二条 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并说明执行情况。
第九十三条 对人民*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