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误抓错人,还打死了人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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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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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15:50
法律规定公民有人身自由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是我们国家的公职人员,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素质与修养。*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并经法定程序才可以抓捕公民。如果抓错了人,首先应当道歉,并且当事人有权要求进行经济赔偿,否则就向*警务督察处反映。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之中出现犯罪嫌疑人被误抓的情况,则应该立即释放嫌疑人。同时,还应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只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才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了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对于执法存在过错的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 -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
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供或者以殴打、*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