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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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6-20 14:36
(一)订婚
旧式订婚需经过"说合"(媒人牵线)、"相亲"(看人或看照片)、合婚(请人卜算男女生辰,谓共八字),访人家(女方家长登门了解男方住房等情况)、定亲(男方赠送少量聘礼,女方接受,表示同意,俗称"押回")、吃小喜酒(互换庚帖,厚赠聘礼,正式订婚)等繁琐程序。此后,还要送节礼,即由男方向女家送年糕、粽子,月饼、酒类、果品、鱼、肉及家禽等食品,也有以钱代物的。婚期确定以后,由男方通知女方,并再送一次彩礼,叫做"通风送日"。解放后,按照《婚姻法》规定,达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只要双方自愿,即可登记结婚,不需履行订婚手续。但民间仍流行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纪念品和各自宴请对方的做法。
(二)结婚
结婚俗称吃喜酒。旧式婚礼有行嫁(送嫁妆)、迎亲、拜堂。吃花烛、入洞房、暖床、祭祖、回门等仪式。婚礼花费额巨,俗谚"新人轿子进宅一只牯牛钿"。富家迎亲时,新娘坐花轿,新郎坐官轿,鞭炮、三眼枪开道,高灯彩旗、粗细乐队随后。贫困人家迎亲,只给新娘坐轿,而新郎乘独轮车,甚至也有新娘乘车的。20年代曾出现新式婚礼,即邀请地方名流为证婚人,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然后新郎新娘和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分别在证书上用印,新郎新娘行结婚礼,亲友致贺。解放后,提倡婚事简办。50年代,风行文明结婚。60-70年代,一般不举行隆重仪式,有的只开个座谈会或茶话会。乡间迎亲大多用自行车,少数人家请民间铜管乐队助兴。城镇居民只薄置酒席,不事铺张。80年代,婚礼又讲究排场,迎亲雇轿车、宴客进饭店。自办婚宴的,少者数十桌,多者上百桌。旅行结婚也渐风行,集体婚礼逐渐推广。
(三)入赘
入赘亦称招赘,俗名招女婿。旧社会,女方家长无子,又不愿女儿出嫁,经族人同意,可招女婿进门。赘婿多数系家庭清贫,弟兄较多。男入女家后要改名换姓,所生子女从母姓。
家权属于女方,赘婿地位低下,素有"入赘女婿老婆大"的说法。现在,男到女家,受到提倡和鼓励。入赘女婿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四)并亲、投亲、抢亲
解放前,一些贫苦人家在"廿四夜"送灶之前,以拜灶代替结婚仪式,为儿子办婚事。此时,未婚媳妇早在夫家,不需迎亲,不邀亲友,不办酒席;衣饰陈设,一切从简,此谓"并亲",又叫"圆房"。男方在父或母死亡后,与前来吊孝的未过门媳妇草草成亲,名为"拔亲"。当女方提出解除婚约后,男方聚众将女方劫持到家,强迫成婚,叫做"抢亲"。以上习俗,解放后除"拔亲"偶见外,余均废除。
(五)再婚
男子丧妻再娶,称为"续弦"。旧时寡妇再嫁,虽征得亡夫家长同意,但仍被看作不贞,受舆论讥讽。再嫁寡妇无权继承前夫遗产,带子女住男家,被侮为"拖油瓶"。寡妇招新夫,称为"填房";与小叔结合,则称"阿叔接嫂"。解放后,寡妇再婚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预。
(六)土葬
旧时盛行土葬,葬礼繁缛。人死,须向亲族报丧,并为死者揩身、整容、更衣。次日,请僧道立牌位、诵经、送西方、烧床柴,晚辈穿孝服,陪夜守灵。第三日僧道继续诵经做道场,亲友吊唁送丧礼,入殓,化库。棺材质量视经济条件而异,贫苦人家只用薄板棺材,官商大户则备黑漆厚棺。厚棺盛尸后,一般要在家中搁置三年,然后入土。选墓地,须相风水。墓有土坟、白云葬(棺材入土时,上下四周围上熟石灰,以求干燥)、砖坑、石坑之分。土葬多年后,后代掘土破棺,捡出尸骨,装入甏中,易地重葬,叫做拾骨,也叫积骨。今火葬盛行,土葬绝迹。
(七)火葬
清代中叶,本县曾推行拾骨火葬,骨灰收藏在乌瓶中,后遭地方绅士反对而中止。60年代中期,提倡火葬,1972年以后全面实行。火化后,骨灰由家属带回存放,或寄放,或入土。
1966年以后,迫悼会代替了陈旧的繁义缛节。与会者臂缠黑纱。胸戴素花。仪式由死 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家属主持。程序一般是:奏哀乐、默哀、宣读参加追悼会单位个人名单和送花圈者名单、致悼词、亲友代表讲话、绕场一周与遗体告别。仪式结束,火化遗体。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44
我们经常在影视剧听到“厚葬”一词,有“体面,优待”之意。现在我们能在各地博物馆里看到数量极多、保存及其完整的文物,也要归功于曾经的厚葬。在古代厚葬的观念普遍存在,而最为典型的就是宋朝时期。
宋代厚葬的花费到底有多夸张?
宋代的厚葬,高高在上的皇帝的花销不用多说,在所有的烧钱环节中,堪称碎钞机的就是修陵墓。关于皇陵的修建费用,凡是参观过明十三陵、清东陵、清西陵的人,应该都有感性认识。
比如宋仁宗所修建的永昭陵,即使在宋英宗“毋过华饰”的“节俭”指导思想下,依然调用了四万六千七百人的劳役,并花费了“内藏钱百五十万贯、细绢二百五十万匹、银五十万两,助山陵及赏责。”
这个记载仅仅是向内藏库索要的部分,不包括三司自筹部分,因而无法确知修建费用的确切数额。
不仅皇帝的丧葬斥巨资,皇室其他成员的丧葬费用也有相当大。
宋代皇室的丧葬费用主要有两部分:一是赏赐,二是修建及维护、祭祀费用。
赏赐是沿袭前代惯例:老皇帝死了,要假借他的名义给臣下赏赐以使臣下怀念他;新皇帝要赏赐以“恩结”臣下。
据记载,宋仁宗去世,单单赏赐军队的就是全国一年财政开支的六分之一,赏赐大臣的还没统计:“优赏诸军如乾兴(指宋真宗)故事。所费无虑一千一百万贯、匹、两,在京费四百万”
北宋皇帝去世,按惯例还要向辽朝、夏朝报丧,南宋时则要向金朝、元朝报丧,同时附带礼物和所谓“遗留物”,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宋仁宗的小儿子豫王过世,“中春卜地,盛夏起坟,凿土穿山”,役人“数十万工”,所费之财达五十万绪左右,甚至出现了“三司力屈,百计收敛”的严重局面。宋仁宗的张贵妃故去,也是“役万兵之众,费百万之财”。
例如元祐六年(1091年),宋哲宗就下诏要求“京西提刑司岁给钱物二十万络以奉陵寝”。
南宋时期,据载,仅昭慈、永祐二攒宫,岁用祠祭钱八千四百馀缗,修缮钱五千缗。
除了国家置办的山陵祀典外,由个人家庭筹办的奢侈丧葬遍布于广泛的社会阶层。而且这种奢侈消费贯穿于整个丧葬活动的方方面面。
选址
哪怕现代也讲究点风水,而宋代是阴阳风水地理说极为风靡的时期。
“今之葬书,乃相山水冈吠之形势,考岁月日时之干支,以为子孙贵贱*,寿夭贤愚皆系焉。”
为了占卜一块风水宝地也是花费巨大。比如南宋人何恢的几个儿子“用功力至费百余万”,只是为了能求得一块被称为具有
“回莺舞凤”之势的安葬之地。
很多人“以大木为舆,务高盛大其华饰,至不能出入大门”。除了筹办墓地、棺椁、名器这些用于死的花费之外,请僧人和宾客也是能多大排场就多大,一场白事办下来,基本就破产了。
闽俗重凶事,其奉浮屠、会宾客,以尽力丰侈为孝,否则深自愧恨,为乡里羞。而奸民、游手、无赖子,幸而贪饮食,利钱财,来者无限极,往往至数百千人。”
为什么会导致这种情况?
世俗背景:孝道和攀比
我国崇尚“百善孝为先”,“孝”的观念对人们的重大影响。这种“孝”除了要求人们在有血缘关系的长辈生前尽最大努力地遵从孝道外,还包括在长辈逝后最大可能地表达孝心。
“死者人之终也,不可以不厚也”
并且,在很多人眼里“孝莫重乎丧””。而丧葬的花费也是向外人展示经济实力的途径。虽然很多消费项目明明只是一种浪费,但人们依然这样随大流,除了表达孝心外,也包含了炫耀的成分。
文化背景:迷信
厚葬的来源其实很简单,中国所有的传统节日也好、风俗也好,其来源都跟古时候人们的“信仰(迷信)”有关。
因为古代人们认为人死之后去到了“阴间”还可以像在世时一样正常的生活,死后只是生活在了另一个“世界”里,生前最珍贵的物品应该随着占有者的死亡而一起殉葬于坟墓之中,这样既可以供死者在幽冥地府继续享用,也可作为死者权力与地位的一种象征。
所以“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是人们的普遍观念,“厚葬”也成了一种主观意愿。
这也就是帝王,为什么要建立地下皇宫,衣食住行等面面俱到。因为他们想要死后在“那个世界”也可以享受现世一样的待遇; 就像普通人死后也有“烧纸钱”“上贡品”之类的,就是让先人在那个世界也能过得好一点。
婚嫁丧葬成为了宋朝奢侈禁令的首要任务
1119年,有臣子跳出来批评了奢侈之风,认为长此以往会影响国家根基,希望得到遏制:“士俗民风,故习犹在,昏葬之礼,务为僧奢”
因为前面不够重视,大家也就是充耳不闻,“有司孰视,恬不呵止,五礼之禁令,仅挂墙屋”。于是,宋徽宗开始手把手抓全国各地“婚姻丧葬,习为华侈,夸竞相胜”的现象,并让监司对这些地方官“以时按勤”。
“委帅守、监司常切觉察,如违,重置典宪。”
还颁布相关令法:从丧事中的仪式规格到墓葬里的椁明器,根据不同的社会阶层,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
并且要求不论阶层都不可以奢侈消费:“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雕镂彩画、施方墉槛,棺内不得藏金宝珠玉”。
即使朝廷三令五申,但奢僭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
如平江太守王季德死,其家以钱五十万购棺入殓;绍熙年间,陆蒙为彭妇“买棺,且预漆饰,凡为钱百千”。
“士族力稍厚者,棺率朱漆。”
随着时代的发展,依然存在花费大的情况,城市上可能还有“安葬费”的补贴,自行花费的金额较少,而农村再怎么一切从简,也是动辄几万起步,成为了不少家庭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