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一篇关于城市乞讨现象的论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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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5-28 15:31
被铁栏围起来的乞丐
9月15日,南昌市新建县西山镇举办庙会,庙会工作人员为了避免外来香客被一些不法行乞者欺骗,在庙会门口建了50米长的救助点区,全部用铁栅栏围住,将行乞者围在里面,让他们在栅栏外放一个碗接受施舍。对此,有的香客表示能够理解,有的香客则认为有失妥当。
又是关于乞丐的新闻,这样的新闻总是让人很纠结。对于这些乞丐,该恨、该怜、该怒?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骨气的民族,文弱书生都不会苟且偷生,为了民族大义,舍生取义的文人们不胜枚举。他们有教养,有尊严,有气节,这样的人格是值得人尊重的,人之为人,应该具备这样的品质。
《礼记·檀弓》有一个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说的是春秋时齐国发生饥荒,有人在路上施舍饮食,对一个饥饿的人说“嗟,来食。”饥饿的人说:“我虽是乞丐也不吃这‘嗟来之食’”,最终没有吃这些食物而死。一个人在艰难得没办法的时候,连基本的生存能力都丧失的时候,可以向别人寻求帮助,但是,他这时候并没有失去尊严,我们在帮助他的时候应该尊重他的人格,把他当做一个一时陷入窘境的高贵的人,而不是一个乞丐。一个有尊严的人,不会甘心做一辈子乞丐,等他们度过难关,一定会有尊严地活下去。
人的尊严是自己给的,不是别人给的,一个人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佛家说:“庄严自己,庄严他人”说的也是这个意思。你自己把自己当回事、当成一个人,别人才会把你当回事、当成一个人。而社会上的一些乞讨人员,恕我冒昧,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是自己甘愿丢弃尊严,用极端的方式行乞。他们的尊严早就没有了,还怎么让别人尊重他们。但是,我们这些自食其力的人是有尊严的,并且懂得尊严对一个人的重要性,看到这些可怜的人,连尊严都不要了,心里会难过,更会愤恨,恨其堕落、自暴自弃。
很多网友都是站在同情乞讨者的角度,批评政府的作法。的确,这些乞讨者第一眼看来是弱势群体,人们对他们表示同情可以理解。但是,现在不乏一些职业乞丐,这些乞丐靠欺骗人们的同情心来赚钱,也很让人愤恨。当然也必须承认,乞丐中确实有一些人是被逼无奈才走上这条道路。如何妥善解决城市的流浪行乞人员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多花一些功夫,从长计议。这次新建县西山镇显然是“平时不烧香,急来抱佛脚”的做法,他们只是在大型活动要举办的当时才临时想到要解决乞丐问题。如果他们把对流浪乞讨人员的问题纳入一个长效机制中去,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实,该地方政府此次对流浪乞讨人员所采取的这种措施也并非无一是处,相较以前的措施,还是有一些进步的。
问题是,长期有效地消除流浪乞讨人员对市容市貌的影响,还需要采取更恰当的方式。比如对乞讨者进行自力更生的引导,甚至可以对他们进行一些心理辅导,让他们自动地不愿意去乞讨,乞丐才能真正越来越少,不再影响公共形象。对于那些因生活所迫而以乞讨为生的人,就需要物质方面的救助,远不是一段铁栏能解决得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12:39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致力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然而各大城市日益严重的乞讨现象却给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不和谐的音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迅速增多,在大中城市的部分繁华地段甚至到了“三步一岗 、五步一哨”的地步。流浪乞讨人员死缠烂打、强讨强要、*扰市民现象日趋严重。乞讨职业化也日趋明显。“成都市的一项调查表明,确需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生存危机的特困人员,只占流浪乞讨人员总量的20%,其他80%主要是强讨强要、职业乞丐及以流浪乞讨为掩护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①这些乞讨者给市民生活、城市交通和社会治安造成诸多不良影响,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高发人群。对此,国家和*曾出台过关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但时至今日,城市乞讨现象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大大增加,而且呈现出复杂化、职业化的趋势。可见,对城市乞讨现象的探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城市乞讨概况及其分类
1�城市乞讨的含义、方式及现状
乞讨俗称“要饭”。传统意义上的“要饭”是指那些由于天灾、人祸、疾病等难以维持生计的人,为了生存向他人讨要吃的东西,乞讨的场所多是农村。现代意义上的乞讨与传统意义上的“要饭”早已相去甚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乞讨大军早已涌进城市,讨要的东西也不再是口粮,而是钱。
乞讨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管理学系讲师汤秀娟曾组织了一次专题调查,对135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观察分析。通过调查发现,乞讨的方式主要有五种:卖艺式;示残、示疾式;示弱式;特殊缘由式;耍赖式。在观察的135名乞讨人员中卖艺乞讨人员占了24.44%,其中仅19位是健康人。通过展示自己的伤残或疾病来博得行人怜悯与施舍,占了被调查总人数的21.48%。通过展示自身的老、弱、妇、幼等人类脆弱的一面来乞讨财物,这类人往往缠着外国人进行乞讨,是较常见的乞讨方式,占被观察者的35.56%。通过种种借口,多以“告地状”或哭诉困难等形式来吸引市民注意、乞讨钱财,占被观察者的9.12%。通过无赖的手段,如拦截车辆、开车门、擦车、抱脚、卖花等进行乞讨,占5.93%,在外国人出入频繁的地段较为常见。”②
以前,在城市的大街上偶尔能看到个乞讨者,而今在火车站、广场上、天桥上、地下通道里……随处可见。原先,人们在大街上看到可怜巴巴的乞讨者,大都会上前了表爱心,而现在数量众多的乞讨者早就超出了人们的施舍限度。很多人看到一个个乞讨者只能无奈地摇头,以示自己心有余而钱不足。面对司空见惯的乞讨者,人们的爱心和同情心早已变的麻木疲软,似乎对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更有人对其躲之唯恐不及。
面对遍布城市各个角落的“乞讨大军”,不禁让人心生疑问:难道我国现在真的有那么多要靠乞讨才能生存下去的人吗?曾有这样一则公益广告:一个戴着墨镜,衣衫破烂却身强力壮的“盲人”,手里拿着一根导盲棍坐在一所小学的大门口乞讨。天真无邪的孩子们都以为他真的是盲人,看到他那么“可怜”,大家纷纷把自己的零花钱都给了他。傍晚,一位小学生到学校附近的一家餐馆就餐,却发现白天在学校门口乞讨的那个“盲人”坐在餐馆的一角,嘴里大口大口地啃着鸡腿,桌子上点了很多菜,还有两瓶酒。难怪人们不敢轻易施舍自己的爱心,很大程度上也是怕自己的爱心被骗。
2�对城市乞讨人群的分类
目前,我国城市乞讨现象相当普遍,人员数量庞大,情况复杂,所以,有必要对其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以便区别对待,妥善处理。从乞讨的真实性来看,乞讨者总体上可以分为真乞讨者和假乞讨者两大类。顾名思义,真乞讨者就是那些真正需要乞讨才能过活的人,而假乞讨者是指那些打着乞讨的幌子,背后却以发家致富、不劳而获为目的人。
真乞讨者又可分为五类。第一类是那些失去劳动能力又无人赡养、无依无靠的贫苦老人(有些并非无子女,而是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这些*都来自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他们多数饱经风霜、面黄肌瘦,有的还患病在身,为了生存他们走上了乞讨之路。第二类是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这些人有的高位截肢,有的双目失明,还有的身患绝症而无钱医治。为了不拖累家人,他们只得沿街乞讨维持生命。第三类是孤儿。这类乞讨者为数不多,他们大都是父母双亡,无人抚养,最终沦为小乞丐。也有的是患有各种先天性疾病,而被狠心的父母弃之街头。智力正常、四肢健全的孤儿多数会被人收养。第四类是因地震、洪水、饥荒、瘟疫、贫困等背井离乡的乞讨者。由于近年来党和国家的各项福利救助措施得力,这类乞讨者也不在多数。第五类是卖艺乞讨者。这类乞讨者有愤世嫉俗的年轻人,也有中老年人和残疾人。由于各种原因这些人为了生存不得不在大街上以卖艺为生。在城市的广场上经常会看到这类乞讨者,有的能拉动人心弦的二胡,有的会写一手好字,然而他们却只能以如此高雅的艺术作为乞讨的工具。
假乞讨者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一些为了发家致富、不劳而获,故意打扮的衣衫褴褛、蓬头垢面,通过编造惨况,捏造事实骗取路人同情的乞讨者。什么“家夫患绝症、突发火灾、家破人亡、无家可归、飞来车祸……”第二类是假装残疾、病危的乞讨者。如上文提到的装盲者,更有甚者假装身患绝症,跪地求乞。还有的父(母)子或夫妇两人合作行骗:一个躺在地上,身上盖个布片,另一个则跪在旁边向路人哭诉其亲人患什么绝症,急需重金做手术,由于无钱医治乞求路人帮忙……第三类是控制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儿童的不法分子,他们强迫这些残疾人天天向路人乞讨,然后从中渔利。这些残疾人完全沦为那些不法分子挣钱的工具,个别不法分子为了增加挣钱的工具,竟然故意把正常的儿童暴摧至残,然后弃之街头,使之为自己乞讨挣钱。第四类是近年来刚刚出现的一类假乞讨方式。乞讨者大多是十几岁的初 、高中学生。他们一般出现在火车站和汽车站附近,身上背个包,蹲在人行道边,面前用粉笔在地上写着一行字:求助12(8—20元不等)元钱坐车回家。若有人问起为何无钱回家,他们会说自己的钱包被偷或者说被坏人骗走了所有的钱。如果偶然碰到这一现象也能让人理解,但人们经常在火车站附近发现以同样的方式乞讨的学生。这就难免让人怀疑了。
二、城市乞讨现象激增的原因
那么,为什么“乞讨业”发展这么火爆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1.真乞讨人群数量的增加其根本原因在于贫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部分人确实富了起来,然而他们并没有立刻行动起来带动其他人*,相比之下,另一部分人还相当贫困,特别是在落后的山区农村。由于贫困,很多人生病无钱医治;孤寡老人没人赡养;对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也无力全部帮助。迫于生计,这些人最终走上了乞讨之路。另一方面,由于地区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家里种一年地的收成还不如在大城市乞讨半年的收入,这客观上给那些想通过不劳而获来发家致富的人提供了“捷径”,从而使城市乞讨队伍不断壮大。“粗略计算,乞讨者在人流较大的地区乞讨,每5分钟约有200至300人经过,有1人施舍1元,1小时就可获得约12元左右,一天乞讨8小时,每日约有20至100元,这样一个月固定乞讨者的收入600-3000元不等。”③
2.对城市乞讨的管理不力。尽管在2003年我国废除了1982年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正式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然而,这并没有让乞讨人员减少。由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存在“救助内容单一、救助水平低、救助费用难以落实等问题”④,因此,这个新的管理办法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缺少一整套妥善处置城市乞讨人员的机制是管理不到位的根本原因。如果对各类乞讨现象能够有法可循、有制度可依,应该得到救助的能够切实得到救助,应该受到惩罚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整个“乞讨市场”就会井然有序。所以,完善一套处理城市乞讨问题的管理机制是规范乞讨市场的当务之急。
3.对通过欺诈行为乞讨的和违法犯罪性乞讨的打击力度不够。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和打击的不力,从而使一些想通过乞讨发家致富和从事违法犯罪的人有了可乘之机,这不仅欺骗了人们的感情,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也损害了那些真正乞讨者的利益和信誉,而且还会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4.对青少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不够。现在的青少年大都是独生子女,自尊心强、好胜心强,不免固执和偏激。因此,如果在对其教育中不注重价值观、人生观的教育,造成空有一身本事却愤世嫉俗而沿街乞讨的青年人也不足为怪。另外,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诚信的缺失和金钱至上的观念对青少年的影响也很深。如不及时全面对其引导教育,一些青少年也会因此走上欺诈行乞的道路。
5.以“孝”为中心的家庭伦理道德的弱化。由于以“孝”为中心的家庭伦理道德的弱化,出现了很多“富而不养”老的现象。老年人在社会上是明显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在农村,他们劳动能力弱,文化知识水平低。当出现子女不养老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有的即使知道也不愿轻易把子女告上法庭,他们怕这样反而被子女记恨。于是,当他们丧失劳动能力,无以维持生计的时候,就很可能走上乞讨之路。这种现象虽然不多但却是存在的。
6.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城镇失业人员,同时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还不能覆盖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特别是落后的贫困山区农村。
三、城市乞讨所引发的不良社会问题
正是由于诸多不同的因素才促使“乞讨业”发展规模和速度空前,畸形发展的乞讨现象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不良社会问题:
1.影响市容市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国际地位空前提高。尤其是我国加入WTO 之后,国际贸易及国际往来明显增加,旅游业日益繁荣,国际友好人士来中国的机会激增,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注意国内环境的优化和美化,保持良好形象。而当前遍布大街小巷的流浪乞讨人员在主要的交通要道,或跪或躺,或暴露残肢匍匐在地,强拦强要,甚至恐吓、*扰行人,损害了城市形象。这不仅影响“市容”,而且还事关“国容”,影响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和显示。另外,我们还必须警惕国外敌对势力可能利用乞讨现象丑化中国。
2.致使“同情疲软”,真正的弱势群体难以得到救助。由于目前乞讨的目的真假难辩,遍及全国各地的乞讨现象使社会大众熟视无睹,漠然视之。因对乞讨者的好心施舍经常被欺骗,就会造*们“同情疲软”,导致很多人拒绝捐助乞讨者。久而久之,这样会使人们的同情心削弱,恻隐之心淡化,造成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不到救助,长而远之更使我们的社会丧失起码的同情心。这种被削弱的同情心会影响到青少年,尤其是儿童,使得少年儿童的同情心逐渐丧失,最终将对社会产生极坏的影响。
3� 影响社会稳定。一方面,乞丐被公认为“人类生活中最不安定者。”他们无以谋生,居无定所,无所依归,往往铤而走险,越轨犯罪,导致社会的*不安。另一方面,乞丐属于没有正当职业的、游离于社会管理、不在社会正常秩序之列的游民。一个社会游民越多,社会也就越不稳定。这是由流动人口与社会动荡的天然联系决定的。当大量游民涌入城市时,城市原有的秩序被打破,为了生存和发展,乞讨者要求分配权力和财富的*十分强烈,这就难免产生思想、道德、行为乃至秩序的混乱。例如一些乞讨者在交通道路强行擦车乞讨,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威胁到公众安全。
4.助长惰性风气、破坏民族精神。丐帮中流行着“三年讨饭,不愿做官”的口头禅,可见,乞丐们的物质贫困往往伴随着精神上的堕落。职业乞丐长期“叩门乞良推恩少,仰面求人忍辱多”的生活经历,使他们人格萎缩,散漫不羁。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铮铮铁骨,乞讨是与我们民族精神背道而驰的现象。“精神贫困”随着丐业的发达,蔓延开来,必将腐蚀我们的民族精神,养成懒惰的国民性。当前我国乞丐为了获取钱财,不顾廉耻,采用阻挡、漫骂、下跪等方法纠缠行人,完全丧失了人格尊严,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个人,都产生了极坏的影响,违背了我们的民族精神。
5.影响流浪儿童的身心发展乃至国民素质提高。流浪乞讨人员中,有不少是儿童,更多的是残疾儿童。教育专家指出,“一般情况下,孩子在3岁以后开始逐渐认识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最先体会到的是父母给予的爱,在这种爱中,他们才会有安全感,才能学会善待别人。”而小乞丐们严重缺乏父母的关爱,在他的成长过程中接受的是畸形教育,长期缺乏爱抚和关怀。这样一来,就会对社会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和敌视心理。长大*后必然会存在很严重的心理问题,“云大杀人案”中的马加爵暴露出的心理问题就是对全社会的警示。
6.为疾病传播提供了途径。由于乞讨人员大都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个人卫生得不到保障;另外他们风餐露宿,饮食不卫生和个人对于疾病的防治不力,这些都给各种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⑤
四、全面加强城市乞讨现象的管理
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把乞讨当成发家致富的“金钥匙”,这就是对那些辛苦劳动的人们的一种亵渎。那些组织残疾人为自己乞讨的不法分子若得不到应有的制裁,他们会更加放肆地危害社会。那些假乞讨者若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真正需要同情和关心的乞讨者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因此,要妥善处治城市各类乞讨现象。
1.根除乞讨的治本之策是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良药。的确,如果我们的经济发展到所有的人“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人人衣食无忧,人人安居乐业,就不会有人乞讨。毕竟,乞讨一般是人们不得已而为之的生存之路,也不是什么光彩的行当。发展农村经济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是减少乞讨现象的重要途径。因为大多数乞讨者都是来自这些贫穷落后的地方,所以发展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国家要加大对落后地区的*扶持,并提供发展经济的优惠*,鼓励高素质人才向这些地区流动。其次,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资金投入,重点建设一批有利于发展当地经济的基础设施。再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落后地区的产业结构。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发展特色经济,合理利用资源。例如在有条件的山区发展旅游业;在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办厂矿企业,以便增加劳动就业;在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发水电站或者发展水产养殖等。在发展经济和开发资源上国家和*给予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帮助和扶持。另外,大力发展落后地区的教育,提高当地人民的文化素质。人民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是导致地区贫困落后的重要原因。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先进的发展观念是帮助落后地区人们脱贫致富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最后,科技扶贫与经济扶贫相结合。在落后地区大力推广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高科技成果,让高科技的成果尽快惠及贫困地区的人民。这是帮助落后地区走上富裕的快捷途径。
2.制定一整套对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法规。根据乞讨的具体情况,分类对待:对于真乞讨者,愿意接受救助的,老人送到养老院,儿童送到孤儿院。对于不愿意接受救助的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以便相关部门的管理。对于假乞讨者,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适当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另外,在报纸和媒体给以曝光,以儆效尤。
3.缩小地区和城乡收入差距。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公平的个人收入氛围。杜绝乞讨比农民种地收入高的反常现象。如果乞讨只能勉强维持生存,就不会有那么多假乞讨者借此作为生财之道。另外国家和*也可以对乞讨的内容进行规定,比如,对乞讨者禁止讨要钱财只能讨要食物和生活必需品。
4.建立健全城市乞讨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应建立专门安置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养老院和孤儿院,以保证真正需要社会关心和帮助的乞讨人员基本生活。
5.严格规范管理“乞讨市场”。对国家实在无力安置或不愿接受国家救助的乞讨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对乞讨的方式、地点、范围进行合理规定。乞讨要做到文明乞讨,不扰乱市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治安。
6.在全社会营造勤劳致富、艰苦创业光荣,不劳而获、欺诈行骗可耻的良好氛围。通过大众传媒及其他有效方式对利用乞讨进行诈骗的行为批露、曝光,帮助人们辨别真伪、打击丑恶。使那些有不良乞讨动机的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另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道美德。古语云:“百善孝为先”,使老人能老有所养、安度晚年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年轻人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