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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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9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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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讲 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
张江英
考试要求:
一、内因和外因:内因和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二、量变和质变: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三、事物发展的趋势: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四、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知识整理:
基本概念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叫做外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
量变: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在量变阶段,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仍然是这个事物。
质变: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是由一种性质的事物向另一种性质的事物的根本转变。
基本原理
一、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2方*要求:我们在观察分析问题时既要看到内因,又要看到外因,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忽视外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影响,或否认内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决定作用都是错误的。
二、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当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这两种状态,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
2方*要求:要重视量的积累,坚持适度原则,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反对忽视量的积累,急于求成,急噪冒进;反对忽视质的飞跃,条件具备时瞻前顾后,畏缩不前,贻误时机;反对不顾分寸,盲目乱干,做事过头。
三、事物发展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及方*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任何事物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2方*要求:正确对待社会主义事业前进中的困难,把自己的命运与改革大业紧密联系起来,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人,既要反对把事物发展的道路设想成一帆风顺,盲目乐观,又要反对看不到事物发展前途,一遇困难和挫折便灰心丧气、悲观失望的倾向。
四、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分歧的原理及其方*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形而上学则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它根本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因而看不到事物的联系、发展和发展。
2方*要求:它要求我们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观察分析问题,切忌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努力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
命题研究:
一、考点简析
考试要点 出题方向 解题策略
内因和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选择题或论述题,考查内外因的辩证关系及方*要求 ,这几年考查较多 解此类题目要注意结合扩大内需,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无论是企业的改革还是农民生活的提高、国内经济的发展,都有一个正确处理内因和外因的问题,只要这部分知识掌握好了,一般是可以应付高考的
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以选择题为主,注意适度原则的掌握 解此类题目要注意结合经济结构调整等热点问题,深刻理解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及适度原则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一般出选择题,了解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原因及新事物的成长壮大要经历艰难曲折过程的原因 解此类题目要注意明确新事物的成长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明确如何正确对待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选择题或论述题 ,考察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与根本分歧 本部分内容是高考的重点,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不自觉地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问题,因此,必须深刻理解两者的分歧与根本分歧,对分析和解决问题会有很大的帮助
一、 考点分析与展望
[知识点理解]
1、为什么说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内部矛盾的双方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由此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和地位发生变化,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都和周围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所以,事物的发展不可能离开一定的外部条件。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它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能够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因对事物发展所起的作用,表现在对事物内部矛盾的影响上,即通过促使内部矛盾双方情况的变化而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因此,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外因的作用再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决不可能撇开内因单独地起作用。
2、在个人成长过程中,怎样正确对待内因和外因?
要重视内因的作用。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个人的成长首先要靠自己的主观努力。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善于捕捉和利用机遇,做到身处顺境头脑清醒,身处逆境,不悲观、不消沉。
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因此,不能忽视外部环境对个人成长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对周围环境作“一分为二”的分析,做到趋力避害。
3、为什么说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1)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2)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这样两种状态,永不停息地变化、向前发展。
4、量变引起质变有哪两种情形?
(1)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即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的变化能够引起质变。
(2)事物在总体上数量不变,只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
5、为什么说量变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引起质变?
这是因为,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当矛盾双方在斗争中力量的增减还没有引起依存关系的破裂时,事物处于量变状态。而当矛盾双方在力量上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从而使依存关系破裂,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这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和限度之内的量变并不影响事物的存在,不会改变事物的性质。量的变化只有超过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事物才会发生质变,由一事物变为他事物。
6、为什么说新事物必定能够战胜旧事物?
(1)因为新事物符合客观事物,代表了事物的发展方向,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它的成长壮大。
(2)因为新事物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3)在社会领域里,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必然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7、为什么新事物的成长壮大一般都要经历艰难曲折的过程?
(1)新事物的成长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2)旧事物决不会自行消亡,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地方,它总是要竭力扼杀和摧残新事物,阻止新事物成长壮大。这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有表现尤为明显。(3)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需要有一个过程。
8、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表现在哪里?
(1)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它们的分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联系的观点与孤立的观点的对立;发展的观点与静止的观点的对立;全面的观点与片面的观点的对立。
(2)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最根本的分歧,就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9、青年学生为什么要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1)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2)高中时期的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和唯物辩证法的基础知识,看问题往往容易偏激,容易绝对化。青年学生要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就要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3)坚持唯物辩证法与反对形而上学,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有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才能真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才能在学习和工作中减少失误,少走弯路,作出更大的贡献。
[拓展延伸]
1、区分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根据和条件
(1)事物发展的动力是矛盾,包括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即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2)事物发展的源泉是内部矛盾。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内部矛盾引起的,内部矛盾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如果将事物发展的动力说成是源泉,就会混淆内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不同作用。
(3)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也即源泉、根本原因、根本动力,第一位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也即第二位原因。
2、“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和“内因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的说法是否矛盾?
(1)两种说法不矛盾。他们是从不同侧面思考同一问题,前者是从静态来看,后者是从动态来看。
(2)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也分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外部矛盾的影响下,内部矛盾双方的力量及地位发生变化,使主、次方面发生转化。一旦这种转化实现,事物的根本性质就会发生根本改变。因此,这两种说法是有内在联系的。
3、澄清在内外因关系问题上的几种错误观点
(1)不能认为外因有时也能起决定性作用
事物的发展首先是事物本身的运动和变化,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表现和结果。而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又总是和事物外部的影响分不开的,这种影响是通过加强或削弱矛盾双方的某一方面而表现出来的,即通过促进内部矛盾双方情况的变化而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因此,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外因的作用再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决不能撇开内因单独起作用。
(2)不能认为内因的作用可以离开外因。内外因在事物的发展中同时存在,缺一不可。内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一位原因,但不是惟一的原因。
(3)不能认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外因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不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内因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但不能认为内因决定着外因。
4、有质变不一定有发展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通过质变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但质变是一种根本性质的变化,有两种方向。可以是上升的、前进的质变,也可以是下降的、倒退的质变。只有向上的、前进的质变才是发展。
5、澄清量变和质变关系问题上的几种错误观点
(1)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所以量变比质变更重要。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因此,就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来说,质变比量变更重要。
(2)只要有量变,就一定会发生质变。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引起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从而使依存关系破裂,才会发生质变。
(3)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就是事物变化发展的终结。
质变是原来量变的终结,又是新的量变的开端;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又进行着新的量变。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正是这两种状态的相互交替,才构成了事物永恒发展的过程。
(4)质变根源于事物的内部矛盾,量变根源于事物的外部矛盾。
质变是由于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它们的力量增减和地位对比发生了根本变化,导致双方依存关系破裂、统一体瓦解,从而使事物的根本性质发生变化;量变是矛盾双方的斗争引起它在力量上的增减,但这种变化是在统一体内部进行,还没有引起矛盾双方依存关系的破裂和统一体的瓦解,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但无论是质变还是量变,都根源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当然也离不开事物的外部矛盾的作用,将其割裂开来是错误的。
6、把发展的实质等同于发展的总趋势。
发展的实质构成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发展的总趋势包含着发展的实质,但二者不能等同。发展的实质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和变化,即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是指事物发展全过程的总方向和总趋势,不是指事物发展的各个具体阶段的方向。
7、发展的含义、原因、状态和趋势的内在联系
发展作为哲学概念,指事物的运动和过程。发展作为一种运动,从性质上讲,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从内容上讲,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即新陈代谢;从状态和形式上来看,是从量变到质变;从动力和原因上说,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矛盾;最后从趋势和途径上讲,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8、为什么说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1)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饿根本内容,即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辩证法承认矛盾,就必然承认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联系,主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相反,形而上学否认矛盾,也就必然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主张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
(2)它揭示了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即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所以,唯物辩证法必然承认事物的发展,主张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由于否认矛盾,也就否认了事物的变化发展,只能用静止的观点去看问题,它否认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不能理解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力的推动。所以,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
9、坚持唯物辩证法和坚持唯物论是统一的
(1)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与辩证法是统一的。这是因为,它们的研究对象是统一的,即客观物质世界。只不过两者研究的角度有所不同罢了。唯物论所要说明的是世界本质“是什么”的问题,而辩证法所要回答的是世界的状况究竟“怎么样”的问题,两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
(2)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是坚持辩证法的唯物论,它在解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时是贯穿着辩证法的。因此,唯物论离不开辩证法。
(3)同样,辩证法也离不开唯物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而不是唯心的辩证法。它在解释世界状况“怎么样”的问题时,是从唯物论原则出发的,始终贯穿着唯物论。
(4)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每一项原理之中。必须坚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离开了任何一方,都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
10、如何理解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这“两个对子”?
哲学中的这“两个对子”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1)二者的区别表现在:它们所回答的是哲学中的两个不同的问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在于对世界本原问题的不同回答。凡是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的,都属于唯物主义的观点;凡是认为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是世界本原的,都属于唯心主义观点。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根源于对世界究竟处于怎样一种状态的问题所作出的不同回答。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世界,属于辩证法;采取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世界的,属于形而上学。
二者的联系表现在: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从属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又受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影响和制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所以从属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因为,第一,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一般说来,首先需要解决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然后才进一步解决这个世界的状况怎么样的问题。第二,如何解决世界的本原问题,规定了在世界的状况怎么样问题上的方向。第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作为两种思想观点从来不存在游离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外的独立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哲学派别。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唯物?/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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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22:13
一、 世界的物质性原理及其方*要求
1、原理归纳: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叫物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世界的本质是物质。
2、方*要求:这一原理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反对从主观出发,反对“上帝创世说”。
二、意识能够反映客观事物的原理及方*要求
1、原理归纳: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但会受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会不同。主观方面的因素主要有立场不同、世界观不同、人生观不同、思维方法不同、知识结构不同。
2、方*要求:只要我们端正立场,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来观察事物,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为指导,不断充实我们的科学知识,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我们就一定能够在正确认识世界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三、意识反作用的原理及方*要求
1、原理归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2、方*要求: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反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既反对否认意识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又要反对片面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心主义错误。
四、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要求
1、原理归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积极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消极阻碍作用。
2、方*要求:要求我们既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一、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原理及方*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和多样性。
2、方*要求: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对事物的联系进行具体分析,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片面地看问题。
二、因果关系的原理及其方*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是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在每事每物的具体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有严格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
2、方*要求: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反对倒因为果,倒果为因。
三、整体和部分关系的原理及其方*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各个局部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局部离不开整体,整体也离不开局部,全局高于局部。
2、方*要求: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办事情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观念。
四、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原理及其方*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2、方*要求: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弄清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反对形而上学静止地看问题。
五、规律的客观性原理及方*要求
1、 原理归纳: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方*意义: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按客观规律办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否则会遭到规律的惩罚。
六、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关系的原理及其方*要求
1、原理归纳:一方面,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消灭规律;另一方面,由于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所以,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并利用规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2、方*意义: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认识客观规律是前提和基础,利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才是目的,坚持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的统一。
1、矛盾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要求
(1)原理归纳: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对立和统一不可分割。
(2)方*要求: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的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分析,防止片面性。善于创造和利用条件,促使矛盾双方向有利的方向转化。
2、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及方*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即对立统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不仅是普遍的而且是客观的。
(2)方*要求:不仅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反对一点论。
3、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及方*要求
(1)原理归纳: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是世界上诸种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构成这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
(2)方*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反对千篇一律、一刀切。
4、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意义
(1)原理归纳: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不可分割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在不同场合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2)方*意义: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我们认识事物时,就必须把这两方面辩证地统一起来,既要从特殊性中概括出普遍性,又要在普遍性的指导下去研究特殊性,也就是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我们党在长期的*和建设实践中创造了许多科学的工作方法,如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剖麻雀、抓好典型等,都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的运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5、主次矛盾关系原理及其方*要求
(1)原理归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互相依赖、互相影响的。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次要矛盾反过来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方*要求: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又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既要反对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又要反对只抓主要矛盾、忽视次要矛盾的“单打一”。
6、矛盾的主次方面关系原理及其方*要求
(1)原理归纳: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
(2)方*要求:要求我们看问题时,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反对把矛盾双方同等看待,甚至颠倒主次,混淆事物性质的错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