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公司是组成国民经济最重要的法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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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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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3 10:42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与*法有所不同,既包括营利性的也包括非营利性的,且仅指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目前的公司形式多样,大体上分为集资型和非集资型两种。集资型公司类似西方国家的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而成立,为企业联营的一种重要形式,非集资型公司属单一企业性质,如鞍山钢铁公司等。
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工商*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中国建立法人制度相对比较晚,法人理论研究工作滞后。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分别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草过民法典,但是都没有成功。在计划经济*下,整个社会经济秩序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维持,缺乏法人制度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直到1986年颁布、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则》对法人作了专章规定以后,才开始建立法人制度,距今仅有二十五年的历史。法学理论界一致认为,工商代理根据法人的设立宗旨和活动性质中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这种传统法人制度理论是对《民法通则》确立法人制度的反映,对于依法建立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指导作用。渝中区工商代理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新型经济组织大量涌现。民办的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被称为“民营企业”,同国营企业一样由工商管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纳入了企业法人管理体系;然而,民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律师事务所等)属于哪一类法人?如何进行管理?传统法人制度理论不能作出正确地回答,《民法通则》不能予以调整。有的学者认为,这些新经济组织可以称为“民办事业单位”,纳入事业法人管理体系,由人事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又有学者认为,事业单位具有明显的国有特征,前边加上“民办”二字,显然不合乎逻辑。学者们众说纷纭,雾里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