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填江西生源地助学贷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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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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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7 01:54
一、填写环境要求
1、申请贷款的学生请下载“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启用宏。在Excel 2003中,在菜单目录:工具→宏→安全性下,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设置完成后重新打开该表单即可。在Excel2007中,
点击左上角的Office标志,再点击菜单右下角的“Excel选项”→“信任中心”→“信任中心设置”→“宏设置”→“启用所有宏”,设置完成后重新打开该表单即可。
3、不要改动该表单的任何格式,否则将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二、填写注意事项
1 、当年参加高考的高中生须接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才能填写此表。
2 、标红色“*”的空格为必填项。借款学生应认真填写,填写错误可能导致无法成功获得贷款。
3 、表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区/县”应填写学生进入大学就读前户籍所在地相应地址。
4 、表头部分“申请类型”,当年参加高考的高中生应选择“新生申请”,已经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应选择“在校生申请”。
5 、借款人基本信息中“户籍所在地”应填写借款人现在的户籍所在地。入学时户口已经迁出本县的借款人,若户口本上无迁出记录上,应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明,以证明入学前户籍在本县。
6 、借款人基本信息中“现详细住址”应填写学生现在的家庭详细地址。
7 、借款人基本信息中“家庭电话”为必填项,若没有家庭电话,可以填写村委会电话;若为在校生申请,“宿舍电话”也为必填项,若没有宿舍电话,可以填写所在院(系)办公室电话,以保证能及时联系到借款人。
8 、共同借款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如下顺序选择: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近亲属。共同借款人信息必须填写完整、真实、有效,其中“与借款人的关系”若无法从户口本上得到证明,请到村委会/派出所开具亲属证明。
9 、就学信息中的“高校名称”必须要填写全称。如高校变更了名称,但系统没有及时更新,在选择录入就读高校时,请使用原名称。 10 、就学信息中的“年级”,新生申请应选择“1”,在校生申请应选择申请贷款学年的年级,如2007秋季入学的学生申请2009至2010学年助学贷款,则年级应选择“3”。
11 、就学信息中的“学校类别”和“所属省份”若不清楚,请查询该表单的第2张表格“高校信息参照表”。 12 、申请贷款情况中的“申请贷款金额(元)”,新生申请应不高于《录取通知书》中载明的学费和住宿费合计,但不能超过6000元。在校生申请应不高于学生欠缴学费与住宿费的总和。若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高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待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后,带到就读高校,由学校负责填写)中的学生欠缴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将被视作无效合同。“申请贷款金额(元)”应为整数,如“4255”。
13 、申请贷款情况中的“申请期限(年)”最短为7年,最长为14年,贷款期限的上限=学制-年级+1+10,学生可以在7年至上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4 、申请贷款情况中的“高校要求报到日期”,新生申请应填写《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日期,在校生申请应填写贷款学年的开学日期。
15 、资格审查情况中的 “经办人”可在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必须为公章)后,由借款人录入该表。
16 、其他填写注意事项请参阅该表底部的“说明”部分。
17 、借款人完成申请表中各项目的录入后,点击左上角的红色“保存”按钮对此申请表的所有录入信息进行保存。此时工具将自动执行校验功能,判断借款人是否完成所有必填项的录入。如果发现有必填项尚未完成,工具将弹出提示框,并自动指向第一个未完成的必填项对应的指定区域,提醒借款人完成录入。点击弹出框的确认按钮(若使用英文版的Excel 2003则显示的是OK按钮)后完成补充录入,再点击左上角的红色保存按钮,对此申请表的所有录入信息进行保存。若无报错的弹出框弹出,则此申请表录入完成。
三、表单打印与发送
1 、填写完整无误后打印2份,由借款学生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经办人盖章并签字(注意签字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且保证字迹清楚,无涂改痕迹,否则视为无效)。盖完章后,请在电子表单中对应的栏填写经办人姓名并保存。
2 、申请生源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请把打印出的纸质表单按要求盖章并签字后和填写完整的电子表单(可用移动存储设备或电子邮件)一并提交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应届高三毕业并取得合法录取通知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且经学校生源地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由所在高中校资助主办人统一收取单个学生完整的电子表单后用“附件2”进行汇总校验。信息无误后交县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