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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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14:58
为切实缓解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鼓励企业有序加快复工复产,推动贵阳市域外企业员工尽快返筑返岗,贵阳市统筹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企业外地员工返筑返岗产生的交通费用给予补助,具体事宜如下:
一、适用人员范围
贵阳市域外返筑返岗和新应聘上岗的市内建筑工地、工业企业、互联网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员工。
二、企业包车
(一)自我市发布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之日起(2020年2月10日)至2月27日期间,企业通过自行包车或企业间拼车方式组织贵阳市域外员工返筑返岗的,由市级财政根据企业提供的有效凭证给予包车资金全额补助。
(二)企业自行包车或企业间拼车存在困难的,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安排车辆。由所在地安排车辆的,企业负责组织员工乘车,车辆运行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不再向企业发放补助资金。
三、自行返岗员工补助
2020年2月10日至2月27日期间,乘铁路列车、公路客车由贵阳市域外自行返筑返岗的企业员工,凭车票由市级财政提供一次性返岗路费补助(其中:公路客车依据车票票面价格给予全额补助;普速列车,按照当次列车硬座车票价格给予全额补助;高铁动车组列车,按照当次列车二等座车票价格给予全额补助)。
四、兑现方式
(一)企业包车补助及自行返岗员工补助,由各企业收集汇总相关有效凭据后,于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统一向所在地的区(市、县、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二)各区(市、县、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报财政部门审定后,于3月15日至3月30日期间由各区(市、县、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兑付有关补助资金,相关资金由各区(市、县、开发区)财政部门先行垫付。
(三)各区(市、县、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4月5日前将汇总的本地补助资金兑付情况表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财政局审定后,市财政局于4月15日前,将相关补助资金下达至各区(市、县、开发区)财政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应当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拨付程序和凭据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应据实开展申报工作,在申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凭证等行为的企业及其经营者,将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联合惩戒名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及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二)各区(市、县、开发区)要据实兑付和上报相关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将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对各区(市、县、开发区)兑付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全额扣回补助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本通知相关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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