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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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2:54
纳入预算和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的不同,主要就是纳入预算的债务是否受到监管,对于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是否依照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对于纳入预算和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而全国各地也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规定执行。
《*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也明确规定,对地方*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地方*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要加强债务管理,既要积极推进,又要谨慎稳健。在规范管理的同时,要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确保在建项目有序推进。
因此,对于纳入预算但没有得到管理的债务,实际上是违法违规行为。在预算中,不应该存在没有得到监管的纳入预算的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只能通过*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并将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在举债形式上,*举债只能采取发行*债券方式,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更不得违法违规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债务如果未纳入预算管理,就脱离*、社会监督,是*债务管理的深层次、*性问题。按照我国《预算法》和《*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将*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性基金预算。将地方*性债务收支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管理。
将债务全面纳入预算管理是一项治本之策,大大推进*债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进程,也为真正实现“借、用、还”一体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并且为坚决纠正不正确的政绩导向,把*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范围,明确责任落实,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有具体的防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