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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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06:00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0重庆工业博物馆文创相关*一、指导思想 全面展示重庆工业历史和建设成果,提升重庆城市历史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创新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方式,将重庆工业博物馆建成国内外有震撼力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创意产业基地,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征集内容 (一)征集范围。 反映、记录重庆工业发展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代表性实物。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生产产品、文献资料、音像资料、专利技术资料、生产工艺、商标广告、生产生活用具用品等具有标志和典型意义的物质和非物质形态物品。特别是反映重庆近现代工业发展六个历史阶段的有关文物及展品。六个历史阶段分别为:起步时期(1890―1937年);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国民经济恢复巩固时期(1949―1964年);三线建设时期(1964―1984年);改革开放时期(1978―1997年);直辖时期(1997年至今)。 (二)征集类别。 1.实物类。 (1)生产设施设备。包括自行使用或独立开发,或从国外进口,具有独特地位和一定历史价值的机械设备或生产工具。 (2)主要产品。包括在全国或全市率先研发制造,或享有较大影响的各类工业产品、军工产品和民用消费品等。 (3)生产生活物品。包括厂牌、标牌(铭牌)、徽章、印章、商标、广告、账册、证件、票证、各类奖品奖状、纪念品及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企业劳保用品、生产生活用品等。 2.档案及文献资料类。包括厂史、厂志、工厂建设和产品设计图纸,专利技术资料,反映和记录各类重要事件和重大决定的文件、信札、日记、回忆录等。 3.图片资料类。反映和记录工业生产、建设、科研、销售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图片、宣传画报、照片等。 4.音像资料类。反映和记录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资料片、老电影、老唱片、录音、录像等。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文物及展品征集以捐赠为主,鼓励各产业集团、行业、企业、单位及个人自愿捐赠。 (二)复制。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已经消失或仍在使用,且具有特殊历史或艺术价值的文物、实物资料进行复制。 (三)其他。一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原则下,采取代为保管、租借等方式进行征集。二是确需对收藏者或持有人实施补偿的,*物及展品征集专家组鉴定后,按有偿征集程序和规定给予适当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