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8 17:1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07:31
离婚冷静期只存在于协议离婚的过程中。诉讼离婚里并没有冷静期之说。协议离婚过程中,民法典已经明确了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操作过程,所以属于强制性的。只要你想协议离婚,你就必须经过离婚冷静期。具体程序而言就是先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递交完材料之后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申请,或者双方期满后均未到民政局,以上情形都视为撤回申请。如果30天期满后,双方共同至民政局,*政局会发给离婚证。这就是离婚冷静期。很多人觉得设置离婚冷静期并不合理,自己想要离婚就应该要办成不应该拖延,不想要遵循离婚冷静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