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8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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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15
法律分析:红绿灯上下人正常来说也是妨碍交通的一种表现,有部分地区视为在红路灯前违章停车上下人。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的规定。因此会罚款200元并扣3分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