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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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14:49
“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互碰自赔”将极大地方便广大车主——就近查勘,各找各的保险公司定损;节省时间,不再往返各方保险公司;只付自车,不再互相结付对方费用;自主索赔,不再看对方保险公司脸色。而且,这大大加快了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的处理速度,使轻微互碰事故不再造成道路拥堵。
安邦保险理赔专家指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3、由交通*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4、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安邦理赔专家提醒,当事人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事故的,应注意记录对方车牌号、被保险人名称、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等信息,在交警的指导下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要求对方签字确认。次外,被保险人机动车在异地出险也同样可以采取这一新机制。
安邦保险理赔专家同时指出,互碰自赔应按照以下的流程进行处理。1、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2、按照出险地有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通知交警处理或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3、根据保险公司的提示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勘、定损;4、符合“互碰自赔”的,各方车主凭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单证,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处理互碰自赔,需要提交的索赔单证有:1、索赔申请书;2、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3、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4、车辆修理费*(原件);5、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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