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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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7:09
起重机械“十不吊”的内容是: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扩展资料:
行车操作注意事项:
1、要保证起重机年检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市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特种操作证,持证上岗,作业前穿戴好劳保用品。
2、每次使用起重机都应到生产调度处办理请销点,没有办理请销点不能擅自操作起重机。
3、每次使用起重机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各润滑点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操作;检查起重机和吊具要按照规范进行,必须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现场应在明显区域设置警示性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警戒线。
5、挂钩起重人员应戴玻璃钢安全帽。
6、起重机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当遇多人指挥时,应停止操作;指挥时,不准戴手套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起重机司机要听从挂钩起重人员的指挥,并严格执行规范起重吊运信号,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起重机司机在起吊和行走前应鸣铃警告3-5秒钟,吊臂下、吊物下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载物未稳定时进行起吊、横行和纵行作业。
8、起吊重物应沿着通道行走,严禁从人身和设备上方通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7:0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稍等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