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文写作的语言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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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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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7 00:25
对公文写作的语言,主要有准确、简洁、质朴、规范等几个方面的要求。
1、语言准确,就是用词要恰当,表意明确周密,不悖事理,言实相符。准确是公文语言最基本的要求,对公文语言准确性的要求应从两个方面去认识:事实的准确,用语的准确。
2、语言简洁,就是要简明扼要、言简意赅,即以极少的文字表达丰富的内容。要将那些无实际内容的字句删去,公文的主旨才会更突出,才会更加适应快节奏的现代社会要求。内容上也要简洁,表意明确,具体简练,抓住公文的主要事实、主要矛盾,决不能不分主次,横生枝节,使人不得要领。
3、语言质朴,就是要直陈其事,直截了当地把意思表达出来,不去刻意地追求形象和生动。公文的语言一定要朴实无华,言之有物,不矫揉造作,浮华艳丽,由此才能使人易懂便行。要不溢美,不虚饰。溢美、虚饰,是公文语言的大忌。摒弃一切浮华的辞藻。一般不引经据典,特别是在有些庄重严肃的公文如“请示”、“命令”、“通告”、“批复”等中是绝对不能使用的。
4、语言规范
,就是要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要用规范化的公文专用语。如“函”等,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其用语言要委婉,诚恳,平和,礼貌,要以询问商洽的方式向对方表示自己的意图,以求得到对方的理解与支持,使问题得到解决。例如,开端用语——根据、遵照、为了等;表态用语——请遵照执行、参照办理、拟、准予等;祈请用语——请求、盼、恳请、希望等;结尾用语——特此函告、特此通知、当否、请批示、特此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