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裁决的经济赔偿金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0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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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5:48
劳动仲裁委裁决的经济赔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5:48
如果你的个人工资所得超过了2000元/月,则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超过,则不用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5:49
一般不超过平均工资XX 不要
这个有条文
12333咨询当地劳动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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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给你找的资料
http://wenku.baidu.com/view/680fdc3a87c24028915fc3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