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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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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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05 22:14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1.因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鱼要去水里去捞,这两者不可能同时得到,所以熊掌和鱼不能兼得.
孟子的原话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求熊掌.” 他是用鱼与熊掌来比喻“生”与“义”的取舍关系:“生,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求义.”
所以,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鱼和熊掌应该说还是可以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