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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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38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中就有规定,个人与单位都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或是停用、拆除消防器材和设施,也不得遮挡、圈占和埋压消火栓,或是封闭、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个人或单位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行为,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1、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器材或消防设施的设置、配置与国家标准不符合,或者未保持消防设施的完整性与有效性。
2、擅自停用、拆除或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设施。
3、封闭、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与疏通通道,或者存在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4、存在占用防火间距,或遮盖、圈占、埋压消火栓的行为。
5、将消防车通道封闭、堵塞或占用等妨碍消防车同行的行为。
6、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妨碍灭火救援或逃生的物品。
7、存在火宅隐患,经*机关消防机构警告后,不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一旦出现以上七项项行为中的任何一种,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后未改正,或是拒绝改正,消防有关有权强制改正,所需的整改费用由违反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