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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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19
清末、*时期,沔阳农民以麦米、粟米、面粉、稻米为主食。一般年景,农户在农闲时,一日两餐,一粥一饭,搭食蔬菜;农忙时,多为一日三餐;插秧、收获季节,另加出工前的“过早”(早餐),收工后的“消夜”(夜餐)。集镇居民以稻米为主食,兼食面粉,也有搭食杂粮、瓜菜的,多为一日三餐。新中国建立后,城乡居民均以稻米为主食,兼食面粉、面条。如遇灾年,提倡“瓜菜代”。
乡民以食新鲜蔬菜为主,豆制品次之,有时食荤腥。新中国建立后,居民菜食花样增多,食用荤腥较普遍。市民、村民喜食蒸菜,鱼、肉、青菜、萝卜、芋头、湖藕、排骨都可以粉蒸,其中以粉蒸牛肉、猪肉、茼蒿和泡蒸鳝鱼最为可口。群众中有“吃肉不如喝汤”的说法,平时改善生活或招待客人均以喝汤为敬。汤的种类很多,有鸡汤、猪排骨汤、龙骨汤、杂骨汤、蹄花汤、心肺汤、牛肉汤等,大都加入湖藕、粉条、海带或萝卜等,置于大砂锅内,以文火煨烂而成。其中以鸡汤、龙骨汤、排骨汤为最佳。70年代后,又兴喝甜汤,如银耳汤、莲子汤、桔瓣汤等。
家制咸菜、干菜,能调剂菜食的余缺,经济实惠,自古以来家家必备。冬至开始,腌腊肉、腊鱼,有的还灌制香肠;春天腌芥菜(家菜)盐菜;夏天晒蚕豆酱、小麦酱;秋天腌豆豉;冬天霉乳腐。萝卜、豆角、蛾眉豆、刀豆、辣椒、洋姜、油瓜、榨菜叶及块茎等,也可制成腌菜、酱菜、干菜。在各类家制腌菜中,尤以早黄豆腌制的豆豉最具特色,成为主要佐餐食品和馈赠亲友的佳品。“鲊辣粑”也是本地居民的家常菜。藕、萝卜、茄子、冬瓜、南瓜、芋头秆、猪肉、猪内脏均可制成“鲊辣粑”。方法是:洗净、切碎、晾干,拌入适量辣椒、食盐、米粉,盛于养水坛或缸中,加盖密封保存。食用时,取出炕熟,即可佐餐。
本地风味食品颇具特色。酒糟又名水酒、伏汁酒、是人人喜爱、家家会制作的四季食品。春节期间,农户多熬制麻糖,制作麻叶、麻片、酥饼,油酥玉兰片、荷叶子、翻饺子、麻花等。糍粑为春节佳品,农户打糍粑较多,置于腊(月)水中浸泡,经三月左右不变味。 清末,婚娶都仿效古代的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订婚手续,男女双方年龄一般在十八岁至二十岁左右,“门当户对”,父母同意即可成婚,初仪婚“下聘礼”,先派媒人(月老)往来沟通问讯撮合,男方同意后,即报知女家,令其开具庚贴,详载女方生年月日,由媒人将庚贴送至男家,男方请算命先生推命合算,如合命,三日后则请媒人带钱财、首饰、礼品或者牛羊到女家订生庚八字贴,叫“拜允”,女家回敬衣帽等物品于男家叫“回庚”,是日男女双方办酒席宴请媒人,以后每逢五(端阳),八(八月十五),腊(腊月)都要送礼。结婚以前,男方备衣服、首饰、礼金等和媒人同到女家上门确定婚礼日期,俗称“要人”。婚前数日男家筹办婚日应有之事,于前一日杀猪,备办婚日酒席,提前六天写请贴、接客,婚日设宴招待来客,同时亲友送礼钱(用红纸包),表示贺喜,举行婚礼前一天男方必须备齐鱼、肉、酒各八斤,以及女方所需的装饰品和衣服,用抬盒抬到女家,俗称“上头”。女家妆奁陪女儿出嫁,富者高达五、六十抬(陪嫁妆的数目称为“抬”),贫户人家仅有一个包袱。
迎娶时,亲家一定要是男方的上辈家中一切齐全的人充当,彩旗红灯,声乐前导,锣鼓随行,鞭炮齐鸣,富者有花轿、官轿或大船,一般贫民用小船,小车接待,礼节甚简,娶亲的人走后,新郎在家中告祖,准备迎亲。
迎亲的人到女家后,有条件的门户备酒席招待客人,新娘头顶锦服参拜爹娘辞别了进轿,亲友贺鞭,锣鼓喧天,一路上声乐不停,新娘花轿至男家,由插金娘宾扶新娘下轿,进屋同男方(新郎)一起拜堂,对天地牌行三叩礼叫“拜天地”,举行结婚仪式后,新娘入洞房与新郎喝交杯酒,吃下舆饭。亲友宴后有闹新房之风,俗称“三天不认大小”。第二天,请九童女赔新娘,餐上六碗菜后新娘下席*,拿香纸入厨房把司参。第三天,新娘在新郎的陪同下端蛋茶谢亲友以表示对亲友的尊敬,亲友“打发”钱财。女讲三从四德,男讲三纲五常,一起恭敬爹娘,婚后周月新婿备礼物与新娘归宁,俗称“回门”,以上是旧式婚礼之概。旧式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均系包办婚姻,有的指腹为婚,强迫成亲;甚至有买卖婚姻,抢亲,换亲,近亲结婚等。早婚极为普遍,有十二三岁就结婚的“小婿”,男女双方不能自主。少数官吏,巨商娶三妻四妾。
*时期,婚嫁之事有所改变,新郎穿长袍戴礼帽,新娘头顶罗妙,身穿旗袍,其它礼节一律照旧式礼结婚。
新中国建立后,结婚举行新式婚礼,实行男女自由恋爱,婚姻自主。1951年国家颁布了《婚姻法》,男女婚姻受到了法律的保护,父母不得干涉儿女的婚事,许多男女青年举行新式婚礼,定期不收彩礼,结婚不办酒席,不铺张浪费,结婚由二人互相介绍,男女双方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情投意合,按《婚姻法》规定的年龄,持单位介绍信,到(区、社)镇*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取得法律的保护。
结婚择双日或重大节日(元旦节、春节、三八节、劳动节、国庆节)举行婚礼,广发喜糖喜烟,并宴请亲友参加婚礼,婚礼朴素大方,有的男女青年利用婚期外出旅游,称为“旅游结婚”,“拜允”、“回庚”、“接彩礼”等旧的一套基本废除,但“订婚”、“回门”、“拜堂”仍然存在,有多数人婚礼上墨守成规,定婚收礼,结婚讲排场,有少数的女方在金钱、家具上提出许多过高的无礼要求。老百姓说:“结婚讲排场,一个年代比一个年代要求高,60年代糖果、饼干;70年代“三转一机”(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80年代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90年代全自动洗衣机、数码彩电、音响、三金(项链、耳环、戒指)、楼房。 春节,古时叫年节。年节源起于史前人们祭祝新年的日子。在谷禾只种单季的古代,古人谓谷禾一熟为一“年”,五谷丰收为大有“年”,稍加引申,就把“年”当作了岁名。“年”末正值“秋收冬藏”与“春耕夏耘”之间的农闲时节,祭天祈年当是主要内容,故也叫一年为“一祀”,这一年的第一天也就是新的一年开始,人们当然要祈年和庆祝,这就是我们祖先的过年。据古代文献记载,我国的历法在夏代就有了,这就意味过年的习俗在夏代开始。古人在今日普天同庆的春节时间过年,始于汉武帝颁行《太阳历》,此历将新年定在正月初一,此后历代沿习。
正月初一这一天在辛亥*以前称为新正、元旦、正旦、三元等日。将“过年”说成“过春节”是近代的事。1912年辛亥*后,改用西历纪年。因一岁中不能有两个“年”,故农历正月初一不再称“年”,但农历年是一年中最大最隆重的节日,又取消不得,因其在“立春”前后,故改称春节,与公历的元旦节相区别。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也采用了公历(即西历)纪年,所以春节一词沿袭下来。只有正月初一与“立春”巧合才是真正不折不扣的春节,民间云“百年难逢首二春”。
清末、*时期,春节礼仪隆重,阴历(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凌晨,民间的传统习俗是全家男女老少穿新衣,端祭品,每人手中拿一根香出门,燃放鞭炮,朝天叩拜,迎新祈福,谓“出行”(出天方),随喊:“开门大发财”、“出行大吉”、“财宝滚进来”。进屋后燃烛、焚香、化纸、击磬,先拜祖先“神位”再向家庭尊长拜年,然后坐吃年糕、糖食、饮茶欢叙。天亮后,同村、同族互相拜年,祝福恭贺,称“拜跑年”。随后,给新亡人“烧亲香”。到祖坟地烧纸、放鞭、叩拜。自初一起,不能扫地、挑水、泼水,以求吉利,集市商家停业三天。待到初三烧过“门神纸”方可动水、土和开门营业。
春节拜年流传着初一拜父母,初二拜岳父,初三拜姑爹舅爷,然后再拜其他亲友的习俗。晚辈给长辈拜年时,长辈要给小孩“压岁钱”。亲朋好友请客,叫做“请拜年客”(或叫“春客”),同村、同街的敲打锣鼓进行娱乐,谓之“打年鼓”,也有玩灯、演戏等娱乐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农历正月初一仍为春节,为民间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春节期间带有迷信色彩的礼俗逐渐破除。初一零时,街道、村庄鞭炮齐鸣,焰火冲天,迎接一元复始。天亮后,党政机关团体举行“团拜”,然后向烈军属、英雄模范家庭、五保户拜年。农村除按照传统习惯向亲友拜年外,还有不少村组织表演采莲船、狮子、龙灯等春节民间文艺活动,给群众拜年。春节期间,男女老幼皆可根据自己的情趣竞相娱乐。如青年男女溜冰、跳舞、赛球(羽毛球、桌球、乒乓球、蓝球等,老年人赛门球、赛棋、与孙子猜灯迷等活动。 农历正月十五为民间传统的节日,元宵节又称上元、元夕、元夜、灯节和过月半,因为正月十五日晚上升起的是新年的第一轮圆月,古代称夜为宵,故谓元宵。
清末、*时期,“元宵节”早餐全家团年,有的做“汤元”,有的做“半月团”又称“团子”(用米粉做皮,用肉类、或豆制品、菜类做馅,俗称“团圆”)。晚餐前,须敬祖先、放鞭炮,酒席丰盛如同除夕。元宵之夜家家户户闹元宵,由一群少年扮成男女,唱采茶调或者唱花歌,又玩狮子、龙灯跳、高跷、彩船、蚌壳精,张灯结彩,翩翩起舞,鞭炮经久不息,游人满街,热闹非常。还有闺女迎紫姑(七姐)以卜吉凶,执火炬跑田间“赶毛狗”,燃烛插于园内,谓之“照土蚕”、“悬高灯”,驱邪避恶。
赛灯,是元宵节的主要活动,所以又称灯节。旧时赛灯,多是两姓、两村或集镇的上首、下首或沿河两岸的小孩,赛灯直至深夜。
新中国建立后,元宵节照常举行,传统食品“元宵”保存地方风味,那些“请神”、“迎紫姑”、“赶毛狗”、“悬高灯”、“照土蚕”的活动,已不多见。夜间活动增添了新的内容,村村组织玩龙灯、狮子、采莲船文艺表演,家家户户灯火辉煌,有的组织放焰火,一时鼓乐齐鸣,鞭炮震耳,干部群众欢度佳节,洋溢团结、欢乐、和谐的热闹气氛。 清明有两个不同的概念范畴:一是个节气,一个是节日。
清明作为节气,是农历的二十四个节气之一,属天文历法范畴。时间在每年公历四月五日前后,太阳到达黄经15°时开始。《岁时百问》载:“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其意思是到了清明,气候温暖,草木萌茂,改变了冬季寒冷枯黄的景象。在农业生产上,则忙于春耕春种,农谚云“清明谷雨两相连,浸种耕田莫迟延。”
清明作为节日的内容有禁火寒食和祭墓二项。一、禁火寒食起源于古人对天上重要星宿“大火”的星宿崇拜。二、禁火寒食在古代那刀耕火种的时代出于防火而保护森林的目的。
禁火寒食和祭墓的两大习俗,周代已有,但那时并未固定日期,禁火寒食与清明祭扫也无多少关涉。汉末,蔡邕的《琴操》将禁火之俗与传说中介子推(春秋时代晋国忠臣)被焚之事联系在一起,但禁火日期说是五月五日。魏晋之时,始将禁火寒食定在清明前一日。到唐代,唐玄宗于开元二十年(732)正式下诏将寒食、扫墓列入五礼之中。此后寒食、祭扫坟墓就与清明合二为一了。
农历三月间(公历四月四、五或六日)为清明节,是一个“上坟祭祖”的节日。是日,插绿柳、供菜饭祭祖先,清明前三后四日,至祖宗坟地,上坟踏青扫墓,焚纸钱、化香、放鞭、叩拜;插飘钱或挂幡致吊(俗称“清明吊”),叫“吊清”(悼亲)又名“上坟”。有新亡人坟墓必在“春新”日(立春后第五个日)之前悼祭,有“新坟不过社”之俗。一族集中居住的地方,有“会田”。大家在这一天扬旗打伞,到祖宗地祭祀,事后一家一人参加会餐,谓“吃清明会”。儿童放风筝,如孙悟空、蜈蚣、蜻蜓、七星、六角、灯笼、蛾子等风筝进行竞赛活动。
新中国建立后,已无同族集体举行墓祭之风了,二十世纪50年代,农村进行过大规模的平整土地,多数坟墓变成了良田;70年代乡村建了许多灵堂、灵亭、骨灰存放处;80年代后骨灰盒放入灵堂、灵亭的越来越少了。每逢清明这一天,各机关、团体前往烈士墓前扫墓、献花圈,缅怀烈士,静默三分钟,以表示悼念。学校于此日率领学生到烈士墓献花圈、植树,进行*传统教育,顺便进行“春游活动”。城乡居民和已往一样到祖坟地进行祭扫,有焚香、化纸、放鞭的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