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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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8
一、居民用户分时峰谷时段划分为: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二、居民累计电量在第二或第三档临界点的月份,由于当月超基数部分的峰谷电量数据无法准确区分,具体执行时,该月第二档、第三档的加价按照峰、谷均为0.05元或0.30元的加价水平执行,次月起再按峰、谷不同加价水平执行。
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为:
一、单一制: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二、两部制非夏季:峰时段(8-11时、18-21时),平时段(6-8时、 11-18时、21-22时),谷时段(22时- 次日6时);
三、两部制夏季:峰时段(8-11时、13-15时,18-21时),平时段(6-8时、11-13时、15-18时,21-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扩展资料:
6月1日,《上海市供用电条例》正式生效实施。《条例》于去年12月30日经市第十四届*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是上海市供用电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为规范供用电管理法律关系和保障电力设施规划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条例》颁布以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工作,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积极履行好《条例》赋予电力管理部门和供电企业的各项义务和职责。市电力公司认真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按照《条例》要求,初拟了《上海市居
民供用电格式合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召开了居民用户听证会;二是积极开展非居民电力用户供用电合同补签和催告工作;三是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并在下属79个供电营业窗口、95598服务网站、掌上电力APP等对外渠道公示用电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以及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向社会公布95598供电服务热线和12398电力监管热线。
四是完善重要电力用户管理标准,滚动更新本市重要用户名单,构建重要用户安全管理平台;五是合理设置抢修驻点,安排人员和车辆,提升抢修标准化服务水平,保证每一起抢修都满足“外环内60分钟内、外环外90分钟内”的对外抢修到场承诺时间。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本市电力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尤其是强化了电力用户用电权利的保障,增加了供电企业应当履行的服务义务。
一是明确供电企业应当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具体增加了供电企业提供电力普遍服务,保障基本供电,无歧视地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的内容。
二是明确供电企业检修停电前的公告通知义务,规定了供电企业至少提前七日在相关社区、供电企业网站和服务应用软件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和停电时间,或者通过本市媒体公告。
三是缩短了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规定外环线内不超过60分钟,外环线外不超过90分种。
四是明确了用户行使中止供电和电费收取异议权、供电企业的答复时限,如对中止供电异议需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对电费收取异议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参考资料:上海市供用电条例-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59
上海居民用电是分时制的:
每天6:00——22:00是0.61元每度电,夜间22:00——次日6:00是0.31元每度电
另外,大量用电超出一定额度的,实行阶梯式收费(一般正常居民家庭不可能超出的)
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