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1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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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6:32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 人民*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