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0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48
“性”从来都是一个敏感的话题,通常是两性之间男欢女爱的代名词。可是当有一天,性变成了一种换取金钱的手段,那么这便不再是两性的正常生理需要,而变成了一种违法行为。
警方发现,八州城区有一伙卖淫犯罪团伙近期十分猖獗,该团伙不仅使用一贯手段:招嫖小卡片,还非常“时髦”地开启了网络服务,该团伙通过不同的微信账号以及手机号,向嫖客推荐各个价位的服务项目,如果成功谈妥生意,便安排好时间地点,派卖淫女到相应的宾馆或住所服务,每日盈利竟上千元。
事后,卖淫赚的钱,骨干成员刘某等人拿四成,剩余六成分发给卖淫女。
据了解,刘某还专门租了一套房作为卖淫女的收容所,其中居然还有未成年人。更加可悲的是,卖淫女徐某以“挣钱多”、“ 来钱快”为*,劝其朋友从事卖淫活动,还通过社交软件,使多名外地女性到巴中从事卖淫活动。
说实话,犯罪团伙头目无法纪,用卖淫嫖娼这样的方法牟取利益,实在是可气,卖淫女不爱惜自己身体,还认为卖淫这样的方法来钱快,将朋友也拖下水,这是怎样的悲哀。一个是不尊重女性的身体,一个是不珍惜自己的身体,赚钱的方法千千万,偏要选择最错误的一种。
网友看了本条新闻后,纷纷表示这对于这种非法行为的愤怒和叹息:
“来钱快?带病了,治病花钱快不快?”
“扫黄不仅是为了正社会风气,这些人到底懂不懂,是多蠢才会把扫黄当作他们赚钱的拦路石?”
“加大点处罚力度才会长记性吧,再多普及一下知识。”
事实上,国家机构组织起来的打击卖淫嫖娼,目的是为了切断性传播疾病的传播途径,消除不健康性问题的依法行事活动,原因是嫖娼卖淫,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危害社会稳定,包括破坏婚姻和家庭,传播性病等。同时性服务者的人格与尊严被剥夺,成为发泄*的工具。而且嫖娼卖淫大多与吸毒、*等犯罪现象共生,影响社会风气、违背社会道德。
笔者认为,从各个方面看,虽然身体是自己的,但把身体当作商品是剥削尊严的行为。国家既然明文禁止卖淫嫖娼,禁止*易合法化,那一定是出于多方的考虑,那么也请那些明知故犯的人,学会体会一下相关规定的善意与良苦用心,不要再知法犯法,用出卖身体糟践人格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48
后来事情被妥善处理了,因为警方对涉嫌违法的人员进行了处罚与教育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49
后来凶手受到法律的严惩,造成社会动荡,造成社会不良的影响非常令人不齿,所以一定要严惩凶手,还社会一个安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49
后来警方把这些人都给带走,歹徒们表示不是故意的,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警方不认可他们的说话,把他们直接逮捕。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5:50
后来会被处于行政拘留并且公布大众,我觉得是很丢脸的一件事,大家不要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