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3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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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2:40
你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本案中企业举证了您这位朋友两年来的考勤记录,该考勤记录为他的部门经理所制作,根据《最高*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规及*规定的情况下,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因此,在与用人单位因加班产生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可以提请仲裁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表,以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内是否包括有加班费。如果有加班费,公司应当提供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劳动仲裁加班费没证据,实务中,劳动仲裁委或者*也会根据案情或者依据地方规定要求单位提供相应的考勤表,因为工资的发放一般是依据考勤情况作出的,如果考勤记录中表明劳动者存在加班,而用人单位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该加班无效,则应当支持劳动者的主张。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2:40
法律分析: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以及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