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31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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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4:53
各地对救护车过路费收取与否规定不尽相同,有些省份规定对正在执行公务的救护车减免通行费,有些却不是如此。这样一来,救护车高速缴费问题一再引发议论,也就在所难免。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高速免费通行的车辆,都属于公益性车辆,其提供服务,并不收费。救护车提供抢救、运输病人服务却是要收取费用。也就是说,救护车提供服务属于营利性质。既然救护车提供服务属于营利性质,对其给予特殊路权,免缴公路通行费,则如有关专家与部分网友所说,会有损公平。
救护车抢救、运输病人,需要争分夺秒,很多时候甚至可说是“与死神赛跑”。所以,对于救护车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对其免缴公路通行费,而是要能让其快速通行。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救护车办理ETC不停车电子收费卡,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因此,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需要通过立法给予救护车特殊路权,免缴公路通行费,而是医疗机构应从病人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尽快为救护车办理ETC,令救护车能在高速上快速通行。
但无论何种情况,“救人第一”的原则不能打破。毕竟,在生命与时间赛跑的这场比赛中,“较真”实在不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