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31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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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3:44
法律分析:从2016年10月1日起,我市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个体工商户暂不实施此项改革)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实行“五证合一”,即申请人申请设立上述企业,只需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无需另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