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原则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4 06:3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38
人民*在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时,如果该公民不是那种公认公知的精神病人时,就必须经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如果申请人已经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人民*审理此类案件,应当由公民的近亲属作代理人,申请人不得作为代理人。近亲属之间相互推诿代理的,人民*应当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如果该公民的健康状况许可,指定谁作代理人,还应当询问公民本人的意见。综上所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包括未满八周岁的儿童、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其中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申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是怎样规定的?以上就是小编对问题的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