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超出工商局怎么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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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16:36
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章 监 督 管 理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四)项: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有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16:37
要看你超范围经营的是什么项目了,如果需要前置审批的话,如经营危险化学品药品食品之类的,工商局会取缔你的超范围经营,并处以罚款,如果是一般的超范围经营,正常是责令改正,就是把营业执照改一下,手续很简单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16:37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16:38
吊销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