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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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11:27
营改增以后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是不缴纳*的,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收*。
根据《营业税改征*试点过渡*的规定》关于免交*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第二条 *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试点过渡*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11:27
一、被拆迁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属于*征税范围,依据《*管理办法》属于开具*范围。拆迁企业应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具体说明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11:27
营改增后,关于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款是否缴纳*的问题,依据《营业税改征*试点过渡*的规定》执行,即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
因为财税【2016】36号文没有对房屋拆迁补偿是否该交*予以界定,同时《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所以税务机关在没有上位法支撑的情况下,不能要求被拆迁企业缴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11:28
这不怎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