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8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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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9 07:37
《纲要》要求,综合实践活动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扩展资料:
《纲要》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纲要》明确,课程的总目标是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纲要》还明确了课程的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目标。
参考资料:中新网-教育部:从小学到高中全面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