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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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9:02
积分入户办理条件(同时满足所有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有合法职业、与在本市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本市区域内办理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城镇:
1.40岁以下本科生(新增)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新增)
3.技术、技能型人才(新增)
4.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南京
5.大学生村官并在南京工作
6.国内专家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在本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人员)
7.海外人才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
8.博士后出站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9.留学归国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10.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11.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或者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投靠落户办理条件:
未成年或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办理条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需要投靠父母落户的,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夫妻投靠
办理条件:符合婚姻法规定并领取结婚登记证,被投靠人或直系亲属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父母投靠
办理条件: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