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驾驶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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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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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8:03
外聘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外聘驾驶员的行车和日常工作的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及时、调配合理和安全高效,使外聘驾驶员及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行为规范及职责
、驾驶员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鄂州供电公司工作服务的思想。做到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法》。
、遵守公司和机关车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服从管理制度。做到出车按时正点,服务热情周到;无出车任务时,做到不离岗、不串岗,坚持在办公室待命;有事外出必须向车队负责人请假,并保证随叫随到。
、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对听到服务对象讨论的有关工作事宜,做到不插话、不打听和不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团结的话不说,损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绝自由主义。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疲劳车,酒后不驾车,更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驾驶、违规调头、紧跟、争道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始终贯穿文明行车的优秀品德。
、随时保持车厢内外部的清洁,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驾驶车辆或出入办公区域。
二、外聘驾驶员工作准则
、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管好当天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于当日或次日到车队办公室核报,并坚持费用核报不过周的原则。
、车辆的管理、调度和日常工作安排,统一由机关车队副队长负责并服从于领导。
、各驾驶员要准时准点地安全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要服从车队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调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为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驾驶员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凡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的每日补助标准按元计发,凡超过日者,(非特殊情况)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对车辆的随车证件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小时接通状态。(公司负责核报每人每月元手机接听费)
、驾驶员无故违法、违章或随车证件不全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法、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外聘驾驶员应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下超时工作的补助办法另行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无故迟到早退,一经发现,一次口头批评;二次由车队提出警告;三次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任何个人未经车队批准和同意不得私自出车和私自用车,不得假公济私,否则视情节轻重,一次提出口头批评并承担相关费用;二次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情节特别恶劣的,发现一次立即退回市平安劳务派遣中心。
、用车部室不得强迫驾驶员随意更改核定后的行车路线、时间和目的地;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改用车意图,更不得假公济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车队同意,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前者由用车部室负责人承担%的责任,驾驶员承担%的责任;后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在出车前和返程后应及时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应立即向车队负责人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否则在下次出车后由此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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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8 09:01
外聘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外聘驾驶员的行车和日常工作的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及时、调配合理和安全高效,使外聘驾驶员及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行为规范及职责
、驾驶员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鄂州供电公司工作服务的思想。做到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法》。
、遵守公司和机关车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服从管理制度。做到出车按时正点,服务热情周到;无出车任务时,做到不离岗、不串岗,坚持在办公室待命;有事外出必须向车队负责人请假,并保证随叫随到。
、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对听到服务对象讨论的有关工作事宜,做到不插话、不打听和不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团结的话不说,损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绝自由主义。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疲劳车,酒后不驾车,更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驾驶、违规调头、紧跟、争道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始终贯穿文明行车的优秀品德。
、随时保持车厢内外部的清洁,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驾驶车辆或出入办公区域。
二、外聘驾驶员工作准则
、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管好当天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于当日或次日到车队办公室核报,并坚持费用核报不过周的原则。
、车辆的管理、调度和日常工作安排,统一由机关车队副队长负责并服从于领导。
、各驾驶员要准时准点地安全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要服从车队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调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为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驾驶员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凡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的每日补助标准按元计发,凡超过日者,(非特殊情况)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对车辆的随车证件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小时接通状态。(公司负责核报每人每月元手机接听费)
、驾驶员无故违法、违章或随车证件不全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法、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外聘驾驶员应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下超时工作的补助办法另行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无故迟到早退,一经发现,一次口头批评;二次由车队提出警告;三次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任何个人未经车队批准和同意不得私自出车和私自用车,不得假公济私,否则视情节轻重,一次提出口头批评并承担相关费用;二次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情节特别恶劣的,发现一次立即退回市平安劳务派遣中心。
、用车部室不得强迫驾驶员随意更改核定后的行车路线、时间和目的地;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改用车意图,更不得假公济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车队同意,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前者由用车部室负责人承担%的责任,驾驶员承担%的责任;后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在出车前和返程后应及时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应立即向车队负责人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否则在下次出车后由此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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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8:03
外聘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外聘驾驶员的行车和日常工作的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及时、调配合理和安全高效,使外聘驾驶员及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行为规范及职责
、驾驶员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鄂州供电公司工作服务的思想。做到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法》。
、遵守公司和机关车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服从管理制度。做到出车按时正点,服务热情周到;无出车任务时,做到不离岗、不串岗,坚持在办公室待命;有事外出必须向车队负责人请假,并保证随叫随到。
、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对听到服务对象讨论的有关工作事宜,做到不插话、不打听和不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团结的话不说,损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绝自由主义。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疲劳车,酒后不驾车,更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驾驶、违规调头、紧跟、争道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始终贯穿文明行车的优秀品德。
、随时保持车厢内外部的清洁,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驾驶车辆或出入办公区域。
二、外聘驾驶员工作准则
、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管好当天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于当日或次日到车队办公室核报,并坚持费用核报不过周的原则。
、车辆的管理、调度和日常工作安排,统一由机关车队副队长负责并服从于领导。
、各驾驶员要准时准点地安全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要服从车队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调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为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驾驶员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凡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的每日补助标准按元计发,凡超过日者,(非特殊情况)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对车辆的随车证件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小时接通状态。(公司负责核报每人每月元手机接听费)
、驾驶员无故违法、违章或随车证件不全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法、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外聘驾驶员应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下超时工作的补助办法另行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无故迟到早退,一经发现,一次口头批评;二次由车队提出警告;三次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任何个人未经车队批准和同意不得私自出车和私自用车,不得假公济私,否则视情节轻重,一次提出口头批评并承担相关费用;二次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情节特别恶劣的,发现一次立即退回市平安劳务派遣中心。
、用车部室不得强迫驾驶员随意更改核定后的行车路线、时间和目的地;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改用车意图,更不得假公济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车队同意,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前者由用车部室负责人承担%的责任,驾驶员承担%的责任;后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在出车前和返程后应及时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应立即向车队负责人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否则在下次出车后由此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1 2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8:03
外聘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外聘驾驶员的行车和日常工作的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及时、调配合理和安全高效,使外聘驾驶员及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行为规范及职责
、驾驶员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鄂州供电公司工作服务的思想。做到讲文明、有礼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法》。
、遵守公司和机关车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服从管理制度。做到出车按时正点,服务热情周到;无出车任务时,做到不离岗、不串岗,坚持在办公室待命;有事外出必须向车队负责人请假,并保证随叫随到。
、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对听到服务对象讨论的有关工作事宜,做到不插话、不打听和不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团结的话不说,损人利己的事不做,杜绝自由主义。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疲劳车,酒后不驾车,更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驾驶、违规调头、紧跟、争道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始终贯穿文明行车的优秀品德。
、随时保持车厢内外部的清洁,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驾驶车辆或出入办公区域。
二、外聘驾驶员工作准则
、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管好当天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于当日或次日到车队办公室核报,并坚持费用核报不过周的原则。
、车辆的管理、调度和日常工作安排,统一由机关车队副队长负责并服从于领导。
、各驾驶员要准时准点地安全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要服从车队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调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为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驾驶员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凡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的每日补助标准按元计发,凡超过日者,(非特殊情况)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对车辆的随车证件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小时接通状态。(公司负责核报每人每月元手机接听费)
、驾驶员无故违法、违章或随车证件不全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法、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外聘驾驶员应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下超时工作的补助办法另行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无故迟到早退,一经发现,一次口头批评;二次由车队提出警告;三次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任何个人未经车队批准和同意不得私自出车和私自用车,不得假公济私,否则视情节轻重,一次提出口头批评并承担相关费用;二次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情节特别恶劣的,发现一次立即退回市平安劳务派遣中心。
、用车部室不得强迫驾驶员随意更改核定后的行车路线、时间和目的地;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改用车意图,更不得假公济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车队同意,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前者由用车部室负责人承担%的责任,驾驶员承担%的责任;后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在出车前和返程后应及时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应立即向车队负责人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否则在下次出车后由此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退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