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7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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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13:27
法律分析:不需要,赠品是对方赠与的,没有理由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