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8 19:4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9:24
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 征地 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 征地补偿 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 不动产权 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