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8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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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5:40
公司转让后在一般情形下,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法人合并的,其 权利和义务 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 债权人和债务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