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5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0:26
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诉讼,人民*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审理。*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宅基地手续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因而,土地管理部门从实体处理到审批程序各个环节中,只要有违法的情形存在,人民*就应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对于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宅基地属他人承包地、自留地,侵犯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的纠纷,人民*受案后,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所审批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无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无考虑土地承包权三十年不变的规定等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或者维持审批文件的判决。
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对于能够确认村民建房未经审批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的非法用地建房,并且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如影响邻人房屋通风、采光、通行等情况的,人民*既可以作出排除妨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也可以中止诉讼,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退出土地的处罚决定。
人民*在审理非法建筑物买卖、确权等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只能裁决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不宜明确非法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错处处理决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0:27
这种情况*太普遍了。农村因为这个事情很多人家在闹。邻居难缠,村长软蛋,公家看笑话。你家拿着这个土地证书又能咋的,有的人家还没有土地书呢。因为当初划线的时候就不好,你两家还留有空地,然后又都多了。大大小小的,现在农村的土地也不标准,老的老办法,新的新标准。*都是王八蛋,谁家硬起,谁家占便宜。不过想想当年*的让地事情,有时人要不是为争那口气,*去别的地方卖。你跟他们讲不来理的,都胡搅蛮缠的。农村考权也靠人情,也靠无赖。结合下面的分析,可以考虑以确权为标的,告邻居,告村里,要求对你的地进行明确标识。不过看样子如果那样下来,你也分不到当时的多出来的公共地,还会和村长和邻居更僵化。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0:27
土地纠纷由乡土地管理所负责实地勘查,作出公正的处理报告,并监督执行,这是这一级部门份内应该做的行政行为,不能只拿纳税人的钱而不作为。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系作出违背事实的结论。在对方有关系没人出面公正处理此事的情况下你可以按级上访相信当地*不会没人管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0:28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0:28
1、你们已经有土地使用证了,就不要确权了,你凭证可以到*起诉对方侵犯你的权利,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