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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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09:16
在湛江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购买自住住房、缴纳房租、离退休等。在符合条件后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租房提取为例,其受理条件为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自住普通住宅。租金按本市房屋租赁部门的指导性租金标准计提。租金按季度提取。其提取流程为:
1、申请。申请人已通过网上预约预审后或到市中心(各办事处)现场取号,提交以上资料。
2、初审受理。收件并初审是否符合规定,提供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录入信息和扫描原件后,经申请人核对信息无误并在写字板上签字确认,由初审岗提交至复核岗。
3、复核审核。对受理、收件等情况进行审核,核对录入信息,审核通过提交进入银行转账环节;审核不通过则退回初审岗。
4、转账。银行端口核实转入账户信息,资金实时到账。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09:17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09:17
如果有能力就自购二手房或者新房,要看你具体有多少才能帮你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