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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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7:16
根据上述职责,衡水市粮食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管理机关事务。负责公文管理、审核;负责政务信息、综合调研、机要、宣传、保密、档案、督查、信访、议案、安全保卫、接待工作;负责会议组织;起草重要文稿、报告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负责机关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管理干部人事档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相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工作;负责粮食学校发展规划和管理;负责粮食系统机构、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
(二)购销*科(*法规科)
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改革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市粮情调查,研究提出粮食购销、调拨、地方储备、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粮食购销*,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工作;指导粮食销售,拟定城镇居民、灾区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粮食供应;负责粮食业务统计工作;负责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批发市场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粮食市场;对辖区内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
(三)仓储基建科
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检验*;负责全市粮食储存保管工作;负责系统安全工作;制定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基建计划和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实施监督;负责系统基建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审定,并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系统流通设施的维修和改造;负责仓储基建统计工作。
(四)行业发展科
编制粮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粮食系统粮油、饲料、食品等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发展多种经营并负责其统计工作;负责粮食质量标准工作;指导粮食系统企业改革;负责对外经济事务和外事工作;负责粮食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工艺、先进经验的推广。
(五)财务会计科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指导直属单位及全市粮食系统的财务管理;指导系统扭亏增盈工作;负责消化新老财务挂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粮食定购价和保护价;负责*和省、市对粮食部门各种补贴、费用、资金的使用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粮食风险基金;负责粮食收购资金、网点改造资金、简易建筑资金和建仓的申报及拨付;负责系统会计报表;指导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指导行业内部审计;负责机关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