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评评理,法院这么做对不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8 09:10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7:29
依据你的陈述,这个陈副院长似乎有点问题。
首先,调解书只要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调解书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凭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调解书的内容涉及到案外人的财产(本案中即为刘中华夫妇),那么在执行的时候,案外人可以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异议(注意,一定要是书面方式)。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刘中华夫妇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所以,*的执行行为,表面上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而本案中,依你的表述,陈副院长故意误导当事人,使当事人丧失了及时提出异议的机会,导致财产被强制执行。很可能是*内部的蛀虫和那一男一女两个骗子联合导演的一出披着合法外衣的抢劫行为!
建议你到上级*,甚至是最高*,举报他们。对法官队伍的的蛀虫,决不能姑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7:29
建议你找个律师问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7:29
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