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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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23:49
1948年司法系初创时,主持系务工作的第一任系主任为*老干部江剑秋同志,王明月、边立有、刘鸿儒任组织干事,林礼昭、李殿勋、李放、张景盛任教育干事,焦俊杰、吕枫(女)任生活干事,分别负责组织、教学和生活方面管理工作。 1949年秋季第一任系主任江剑秋同志因病入院治疗,其间由东北行政学院人事科长林德同志暂代兼司法系主任。为了更好的开展司法系工作,1950年东北*民政部的甘雨沛同志调入东北行政学院任司法系系主任。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法律系成为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建立了党支部和团总支,当时党支部*为边立有、团总支*为徐枫,杜若君教授从吉林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调任为法律系系主任,除设系办公室外,另设四个教研组并选派了教研组负责人。第一个教研组为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研组,负责人为王惠岩同志;第二个教研组为国家法教研组,负责人为马治振同志;第三个教研组为刑法组,负责人为甘雨沛同志;第四个教研组为民法教研组,负责人为林礼昭同志。此外,设有资料室。 1954年,原东北*司法部民庭庭长马起同志调到法律系,担任第一系主任,杜若君同志担任第二系主任、徐枫同志任党总支*。林礼昭同志任系秘书,协助两位系主任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两系主任的分工是马起主任全面负责系务,侧重于*思想管理,杜若君主任则侧重于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管理。 1960年9月,根据学校决定,系一级开始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系委会负责制,由徐枫同志继续任党总支*,组成以马起、杜若君教授为首的系委会。系委会委员有王子琳、李放、何鹏、张光博、高树异等。1962年学校决定原党总支*徐枫调外文系工作,张嘉志同志来法律系任党总支*,不久又从校*调来金锋玉同志任党总支副*。 1973年,原省*副院长赵光鉴同志来法律系担任领导工作。 1978年3月赵光鉴调回省*之后,法律系党总支*为聂世基同志,副系主任为何鹏同志,1978年栗劲同志由校*宣传部调来法律系任副主任,主管科研工作。 1984年4月,法律系进行领导班子调整,由徐大兴同志任党总支*,由高树异同志任系主任。 1986年,领导班子进行改选,由苏惠祥同志任总支*,刘富起同志任系主任。 198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成立。学校任命张光博同志为法学院院长;李鹤同志为法学院**兼副院长;张文显、王牧同志为法学院副院长;后又调齐祥同志担任副院长。高格同志为法学系系主任;马新福同志为法学系副主任;李忠芳同志为经济法学系系主任;石少侠同志为经济法学系副主任;刘世元同志为国际法学系系主任;崔卓兰同志为国际法学系副主任;张光博同志为法学所所长(兼)、赵新华同志为法学所副所长;龙斯荣同志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景隆同志为院长办公室主任;刘兴华同志为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1年12月组成了法学院第二届领导班子。由张文显同志出任院长,王牧、齐祥同志继续担任副院长,同时增补李忠芳同志为副院长,主管科研方面的工作,李鹤同志继续担任院**,石少侠同志担任院*副*。随着这届院领导班子换届改选,各系领导班子也相继发生了变化。法学系主任由马新福同志担任,吴振兴同志为副主任;经济法学系主任由苏惠祥同志担任,崔建远同志为副主任;国际法学系仍由刘世元同志、崔卓兰同志继续担任正、副主任。法学院律师事务所经过一段停办之后,于1992年5月同省司法厅协商,由司法厅派一名工作人员任副所长,所长由李忠芳副院长兼任,从此又开始了法律服务业务。 1993年9月齐祥同志调任吉林大学总务办公室主任,副院长职务由院**李鹤同志兼任,同时任命孟宪铎同志为*副*。1993年10月李忠芳同志调任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1994年张文显同志调任吉林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由王牧担任,后又任命石少侠、刘世元、骆孟炎同志为副院长。 1995年5月,法学院第二届领导班子到届,经过全院职工的选举和学校的任命,组成了法学院第三届领导班子,由郑成良任法学院院长,刘世元、石少侠、吴振兴、孟宪铎、骆孟炎任副院长。由王牧任法学院**,骆孟炎任*副*(兼)。马新福任法学系系主任,赖宇任副主任,赵新华任经济法学系系主任,冯彦君任副主任,车丕照任国际法学系系主任,崔卓兰任副主任,崔建远任法学所所长,陈福祥任吉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淑英、刘兴华任院办公室正、副主任。1995年末,王牧调到中国*大学任教后,骆孟炎任**。1996年9月,李洪明从学生处调到法学院主持学生工作,1997年3月任法学院*副*兼副院长。 1998年5月法学院院长郑成良调任吉林省高级人民*副院长,骆孟炎同志调任校*组织部*。结合领导班子到届,院领导班子又作了调整。孟宪铎同志任院**、李新田任副*;石少侠任院长,霍存福、刘世元、李洁、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长。2000年7月石少侠同志调任中国检察官学院副院长。由霍存福同志代理院长,同时增补徐卫东同志为副院长。 2001年6月,经过院系整合,原吉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法学系12名教师(包括一名辅导员)和347名本科生并入法学院,组建合校后新的法学院。同时,新的法学院领导班子组成。霍存福任院长,徐卫东、赵新华、吕岩峰、李洪明、李新田任副院长;孟宪铎任**,李新田任副*(兼)。
2004年12月,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徐卫东任院长,张旭、冯彦君、黄文艺、陈殿友任副院长。2005年4月,学院*换届,李洪明任**,李新田任副*(兼)。2005年5月,增补于莹同志为*副*。2006年4月,李新田同志调至校出版社工作,张光宇同志任*副*(兼)。
2008年12月,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姚建宗任院长,张旭、李建华、蔡立东、黄文艺、张光宇任副院长。
2009年3月,学院*换届,李洪明任**,于莹、赵洁任副*。
2012年12月,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学校任命姚建宗继续担任院长,任命李建华、蔡立东、孙学致为业务副院长,张光宇为行政副院长。 2013年3月,学校任命李洪明继续担任法学院**;4月,任命赵洁继续担任法学院*副*兼副院长,徐杰任法学院*副*。 2013年5月,任命杜宴林兼任法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