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09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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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16:26
向人民*起诉的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纠纷案件,应当符合我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要符合该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 人民*管辖”的有关规定。除了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管辖外,当事人也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 原告住所地 、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管辖的规定 。”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协议选择上述规定中的任意一个地方的人民*为解决合同争议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