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西汉时期的职官制度的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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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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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承秦制,*和地方各级官吏的名称基本沿用了秦朝的制度。与秦朝不同的是,汉朝实行封建制和郡县制并行的地方**。汉初,天下五十余郡,汉朝直辖的仅十五郡而已。所以,汉朝的官制中王国、侯国官制有自己的特点。汉武帝为了加强君权,设立了内朝,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相对,这种内外分治的制度伴随着相权与皇权此消彼长的整个历史过程,在汉之后的历代王朝的**演化中都有所体现。汉朝录用官吏的征辟制度和举孝廉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先秦时代的世卿世禄制度及其孑遗,开创了中国延绵数千年的文官治国制度。
*官制
西汉在皇帝之下设立了三套平行的官僚体系,分别为丞相率领的外朝官、大将军率领的内朝官、以及处理皇帝与皇族私人事务的宫廷官。
外朝官
西汉**的最高行政权力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人分掌,其下分设九卿、列卿等。
丞相
丞相,秩万石,月俸六万钱,率以列侯出任。汉武帝任命御史大夫公孙弘为丞相,因其无爵,封为平津侯。从此之后,凡平民拜相者必封侯。
丞相,又称相国。《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绿绶。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有两长史,秩千石。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刘邦为汉王(前206年),即以萧何为丞相,汉王二年(前205年)派曹参以假左丞相的名义镇守关中。《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汉十一年(前196年),“上已闻淮阴侯诛,使使拜丞相何为相国,益封五千户,令率五百人一都尉为相国卫”。惠帝二年(前193年),萧何去世,曹参继任相国。五年(前190年)曹参去世,废相国而分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前178年),再改丞相为一人。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以刘屈牦为左丞相,分丞相长史为两府。此举可能是打算重新设置右丞相,但之后并没有设置,左丞相一职也恢复为丞相。
丞相是全部外朝官的首长。凡国事,均先上丞相府,由丞相于府中召集六百石以上的*会议,议定之后再以丞相的名义上奏皇帝裁可;凡大的人事变动、*调整,也都是由丞相主持廷议,然后领衔上奏;皇帝的诏命,都必须下达给丞相,由丞相负责实施。
汉朝,皇帝对丞相礼遇隆重。按照汉朝任免丞相的仪式规定,皇帝本人亲自出席朝会,在京六百石以上的*必须到会。丞相晋见,皇帝必须在正殿具正式朝服接见。丞相奏事毕,辞出,皇帝要起立、送至殿门。丞相病重,皇帝要亲临问疾,并遣使送药。丞相死后,尸体从丞相府移私宅,皇帝要亲自上门吊祭,并赐棺木、葬地、冥器等。由此可见丞相地位之尊崇了。
丞相对百官有选举、任官、黜陟、刑赏的权力。汉文帝时,申屠嘉担任丞相,在一次晋见文帝的时候,文帝的宠臣邓通举止傲慢。申屠嘉回到丞相府之后,立即发出命令,召邓通诣丞相府。邓通免冠赤足,顿首*。申屠嘉本打算杀掉邓通,但是就在严辞训斥邓通的时候,文帝派使节召邓通入宫,邓通才免于一死。由此可见汉朝丞相的权力是非常大的。
正是由于丞相的权力太大,皇帝不能亲自裁决政务,所以像汉武帝这样以英明神武自诩的皇帝是无法忍受的。自武帝以后,章奏的拆读与审议,转归以大将军为首的尚书。大臣有罪,由尚书劾奏;选任御史大夫,由尚书品定高下;官吏有功迁升,上报尚书;州郡官吏入朝奏事,则面见尚书。丞相若有过失,反由尚书问状劾奏。由此,丞相的权力被一步一步的剥夺,只是在礼仪上还是百僚之长。西汉后期干脆废掉丞相,改为大司徒,与从太尉改过来的大司马、从御史大夫改过来的大司空并列。
丞相的办事机关称丞相府,属官有长史、司直、掾、属等。
长史
长史,秩千石,为相府诸吏之长,职无不揽。丞相有事,则召长史付诸施行。大概相当于现在德国的总理府*或者日本的官房长官吧。
司直
司直,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初置,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职在监察官吏,位在司隶校尉上。
掾
丞相府所设诸曹的长吏,统称丞相掾,有三百多人。考绩优异者可以由丞相直接推荐出任廷臣。
属
丞相府所设诸曹的长吏,位次掾,统称丞相属。
诸曹
诸曹,为丞相府分曹办事之所。各置掾属,而以长史统诸曹事。西曹负责丞相府诸吏的任免;东曹负责二千石长吏的任免;奏曹负责处理奏章;议曹负责大小事务的谋划;侍曹负责接待丞相的宾客;集曹负责在丞相召集廷议或召开大臣会议的时候记录;大车属负责丞相所用的车马;其他辞讼、决狱、钱谷、盗贼、等事务,也各有曹、属分领。另有征事、史、少史、主计等。
太尉
太尉,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是汉朝的最高武职,不常置。不设置太尉时,则以太尉职归丞相。按《史记·将相名臣年表》:高帝二年(前205年),始以长安侯卢绾为太尉,五年(前202年)罢,十一年(前196年)以周勃为太尉,旋再废太尉官。惠帝六年(前189年)复太尉官,仍以周勃为之。文帝三年(前177年)再废,权归丞相。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以大将军卫青功多,特加号大司马。后元二年(前87年)以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其后,置大司马,金印紫绶,秩比丞相。大将军或置或废,与武帝时大司马为加号不同,西汉后期大司马为实职,而将军为号。权臣多以大司马领尚书事,王莽即以此职移汉祚。
太尉作为最高武职,除了评定全国武官的功绩高下、以为升降的依据外,就是作为皇帝的最高军事顾问。汉朝军队由各将军、校尉统领,太尉不能直接指挥军队。例如周勃平定诸吕之乱时,身为太尉,却不能进入上将军吕产所指挥的北军,只得诈称帝命方进入北军营地并取得指挥权。
太尉属吏有长史、司直、功曹、议曹史、门下史、主簿等。太尉本身固有的属吏只有长史,其他属吏只有大司马领尚书事、开府置官属后才有。
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御史大夫有双重职务,其一为丞相副职,佐丞相统率百官。皇帝下诏时往往说“诏下丞相某、丞相下御史大夫某、御史大夫下诸郡国”;其二,御史大夫统领御史、刺史以监察中外百官。御史大夫作为副丞相、最高监察官的同时,也有评定天下刑狱的责任,所以也是最高法官。天下郡国上呈的会计帐目,也由御史大夫复核,所以御史大夫也是国家的总审计长。
御史大夫有两丞,御史丞与御史中丞,领侍御史十五人,另有属吏御史掾,西曹掾、主簿、少史、御史属、柱下令等。
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更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秩比丞相,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复御史大夫官。元寿二年(前1年)再改大司空。秩中二千石。
御史丞
御史丞掌副御史大夫,监京内朝臣和南北军、诸校尉营。
御史中丞
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按章举劾。”御史中丞又称御史中执法。元寿二年(前1年),改御史中丞为御史长史,为御史台主官。
侍御史
侍御史受公卿奏事,纠察百官,奉诏出监地方或专治大狱,监三辅者为监御史、监出征军队者为监军御史、武帝时特派绣衣直指治狱、掌图书的治书侍御史、掌管皇帝符玺的符玺御史等等,随事而设,废置不定。
九卿
汉承秦制,在**设列卿,分别主管礼仪、刑狱等部分事务。九卿之说,源于周代,但汉代的所谓九卿,既不是从职掌上区分,也不是从禄秩上区分,只是沿袭古称而已,并无实际意义。汉代的九卿,属于国家行政性质的有主管刑狱的廷尉,主管招待外宾的大鸿胪,主管国家财政的大司农。其余各卿均负责护卫、车马等皇家宫廷事务。
太常
太常,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太常。”王莽时改秩宗。
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署,各置令丞一人;均官、都水两署,各置长丞一人;诸庙寝园食官署,署置令、长、丞各一人。太乐令、丞,掌伎乐;太祝令丞,掌读祝文及迎送神;太宰令丞,掌宰牲及馔具;太史令丞,掌天时星历;太卜令丞,掌卜筮;太医令丞,掌巫医。
太常机构庞杂,其属吏掾史有:太常掾、太常掌故、太史掌故、史书令史、待诏、大典星、治历、望气、望气佐、高庙仆射、庙郎、寝郎、园郎、礼官大夫、曲台署长、写书官等多至二千人。
汉朝的诸博士也隶属太常。
光禄勋
光禄勋,按《汉书·百官公卿表》:“郎中令,秦官,掌宫殿掖门户,有丞。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光禄勋。”王莽时改司中。秩中二千石。有丞一人,秩千石。属官有大夫、郎、谒者、期门、羽林等。
大夫
大夫,无定员,职在议论朝政,评定是非等。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等数十人。朝政多下公卿、大夫、博士集议,法令*也多由此定。
郎
郎,无定员,文武兼有。士人出任者为议郎,秩比六百石。其余诸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执戟宿卫。有中郎、侍郎、郎中等多至千人。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
中郎分属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统领,三中朗将秩皆比二千石。郎中分属车郎中将、户郎中将、骑郎中将统领,三郎中将秩皆比千石。另有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分统虎贲、羽林诸郎,为皇帝私人卫队,多由贵戚子弟充任。
其余比较低级的郎称外郎,也称散郎。
郎经历久者,多出任郡长吏,或出为将军,是汉朝官吏升迁的重要途径。
谒者
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比六百石,有仆射主之,秩比千石。谒者除了接待职责外,还有守卫宫廷诸门的职责,另外,皇帝常常以谒者为使节传达诏命。
期门
期门,掌执兵送从,武帝建元三年(前138年)置,多至千人,主官称期门仆射,秩比千石。从官有给事期门等。
羽林
羽林,也掌送从,位在期门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置。始名建章营骑,后改羽林骑。武帝数次征伐匈奴、西域,军中战死者子弟无依者均入羽林抚养,称羽林孤儿,教以格斗、骑射。
卫尉
卫尉,掌宫门卫屯兵,有丞。景帝初更名大夫令,后元元年(前143年)复为卫尉。卫尉秩中二千石;设丞一人,秩千石。武帝时李广为未央卫尉,程不识为长乐卫尉。西汉只有未央宫常设卫尉,其他长乐宫、建章宫、甘泉宫等则不常置。属官有公车司马令、丞,掌守司马门,凡天下奏事,四方贡献和征召均总领之。卫士令、丞,掌守卫护从。旅贲令、丞,专供奔走之役。
太仆
太仆,王莽时改太御,秩中二千石,丞秩千石,掌乘舆并主马政,有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置北边、西边,分养马三十余万匹。另有中太仆,掌皇太后舆马,不常置。属官有骏马监、平乐监、栘中监、厩司御和家车吏。
廷尉
廷尉,掌刑辟,秩中二千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年)复名廷尉。宣帝地节三年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再改大理。王莽改作士。廷尉是审判全国疑难案件的最高机构,除个别特难案件上报皇帝裁决外,有终审裁判权。廷尉属吏有:廷尉史、奏曹掾、奏谳掾、从史、廷尉文学、卒史、书佐等。
大鸿胪
大鸿胪,原名典客,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大鸿胪,秩中二千石,丞一人副之,秩千石。掌诸王列侯与内附部族之封拜、朝聘、宴飨、郊迎之礼仪与接待地方诸郡上计诸吏。属官有行人令、丞,译官令、丞,狱官令、丞及郡邸长、丞。
典属国,秩二千石,置都尉、丞、侯等官。凡边疆各族降服于汉,仍保存其国号者,称为属国。由典属国掌管其事。武帝元狩三年匈奴昆邪王降,设安定属国、天水属国、上郡属国、五原属国、张掖属国五属国处之。宣帝神爵二年(前51年)为降羌置金城属国,王凤三年(前55年)置西河、北地属国。成帝河平元年(前28年)废典属国,并其职入大鸿胪。属官有九泽令,主客,大鸿胪文学,大行治礼,大行卒史等。
宗正
宗正,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更名宗伯,秩中二千石,有丞一人,秩千石。掌序录王国适庶等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当髡者,先上宗正,由宗正上报后执行。属官有都司空令、丞、内官长、丞。都司空令,掌治宗室罪人;内官长,掌诸公主家令、门尉等。
大司农
大司农,本秦官,称治粟内史,主管财政,凡各地田祖口赋之收入、盐酒专卖、鼓铸的统制、平准、均输与漕运的管理,以及各地物产的调度,国家的开支等,均属治粟内史管辖,有两丞。景帝后元元年(前143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大司农,秩中二千石。两丞秩千石。平帝元年(公元1年)置大司农部丞,州各一人,劝课农桑。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诸郡国诸仓农监、都水等均隶属之。
少府
少府,秩中二千石,有丞一人,秩千石。凡皇帝衣食起居,医药供奉,园林游兴,器物制作,皆归少府所领。其属官甚多,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阳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戈、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等十六官令丞;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等。
武帝以尚书、中书谒者拆阅章奏,受公卿奏事,传达诏命,所以尚书、中书谒者虽名列少府属官,实为内朝官。
列卿
汉朝十二卿,除前面所说的九卿之外,有列卿三。
执金吾
执金吾,即秦中尉官,掌京师门内屯兵,为京师巡逻以备盗贼,皇帝出巡则为前导。有两丞、候、司马等属吏。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秩中二千石,丞千石。属官有中垒、寺互、武库、都船四令、丞。
将作大匠
将作大匠,本秦将作少府,主治宫室、宗庙、陵园、土木等事,有两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秩二千石,丞秩六百石。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校、右校、前校、后校、中校七令、丞。成帝阳朔三年(前22年)罢中候及左右前后中校五丞。
水衡都尉
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置,掌上林苑,有五丞。秩二千石。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锺官、技巧、六厩、辨铜九官令、丞。
内朝官
中朝官自大将军以下,至于侍中,常侍,散骑常侍、黄门侍郎以及光禄勋所属,谓之宿卫。宿卫近在皇帝身边,颇受皇帝信任。这些中朝官都是没有实际职掌的加官。加官是武帝发明的官制,虽无职掌,但因为皇帝所亲信,讲议朝政,奉诏治事,逐渐获取了原属丞相府的决策会议的权力。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大臣、太官令至郎中。亡员,多至数十人。”
侍中
侍中,古官名,相传黄帝时代即有此官。秦朝丞相置史五人往来奏事殿中,号侍中。汉武帝以此为近臣加官。《齐职仪》载:“汉侍中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就是说侍中是皇帝近臣,掌管皇帝的车、轿、衣服、器物等,甚至还负责给皇帝端尿盆!
左右曹
左右曹,《汉官仪》载:“左右曹受尚书事。”沈约《宋书》云:“汉使左右曹诸吏分堂,尚书奏事。”因为尚书是在皇帝左右处理文书的*,左右曹实际上就是分科办事的尚书。
诸吏
诸吏则是受特别委任有权监察、纠举不法的*,凡加诸吏者,虽非御史,也有和御史一样的权力。
散骑常侍
散骑常侍,其实是散骑、常侍两个官名。职务是“骑从乘舆车后,献可替否”,所任有宦官、也有士人。
给事中
给事中,加号,凡加此官者,得出入禁中、顾问应对,位次常侍。
领尚书事
因丞相权势发展,皇帝收其权于近臣,于是尚书权势日增。但尚书权重而位卑,不能与外朝官抗衡,故常以大将军、大司马以下诸将军领尚书事,以参决政事。
尚书令
尚书令,汉承秦制,置六尚,即尚书、尚冠、尚衣、尚沐、尚席、尚食。尚书掌收受章奏,出宣诏命。六尚均为少府官,但尚书负责处理政务,实际上是中朝官,不受少府节制。诸臣上书,要另写一份作为副封先上尚书,尚书审阅副封后,对于文辞不便者可不予上奏。朝廷颁发诏令,须以副本存尚书。大臣上奏,由尚书读奏,大臣有罪,由尚书问状。初以尚书四人分判四曹,常侍尚书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民曹尚书主庶人上书事;主客尚书主外国事;成帝时增置三公曹主断刑狱。
中书谒者令
中书谒者令,宦官。汉初为中谒者令。武帝后期以宦官掌尚书,改称中书谒者令。
符节令
符节令丞,掌虎符竹符。文帝二年(前178年)颁铜虎符、竹使符与诸郡国。调兵用铜虎符,其余征发用竹使符,各分其半,左与郡国,右在皇帝。遣使至郡,持半符节勘合以验真伪。
黄门令
黄门令,宦者,掌省中宦官。有给事黄门,小黄门,皆以宦官任之。职掌传递书奏,并关通禁省内外。给事黄门,黄门侍郎,位在郎将、大夫下。
其他内朝官吏
[编辑本段]
尚书郎、尚书御史、给事尚书、尚符玺郎,太医监、侍医、太官献食丞、太官献丞、食监、乐府音监、乐府游徼、令史、东织室令史、中书仆射、黄门倡、倡监、马监、黄门驸马、狗监、给事狗监、钧盾冗从、尚方待诏、掖庭狱丞、掖庭牛官令、掖庭户卫、少内啬夫、暴室丞、暴室啬夫、农官、中谒者、中涓、协律都尉、海丞、果丞等。 这些*多为处理内廷事务的下级官吏,不能参与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