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1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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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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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在沈阳市二环路(含二环路)内2.肇事车辆双方均在本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3.没有发生人员伤亡4.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5.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6.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险单号、碰撞部位、过错行为、事故责任等内容,共同签名。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撤离。驾驶人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自行解决,“有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失超过2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应报警,由交通民警按一般程序处理,不适用快速理赔;如事故中存在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无检验合格标志的,驾驶人应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定现场,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候交通*处理;如事故中任何一方存在车辆无号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嫌疑、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一方逃逸的,驾驶人应该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处理。”以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专业行为。如今,当事人完全可以根据《沈阳市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办法》简易地自行划分责任。对于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这些行为是:追尾、逆行、倒车、溜车、违反规定开关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以及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行为。除此之外,各方当事人均有过错的,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为了方便当事人事故后进行保险理赔,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在市内五区分散设立了6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沈阳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均派驻了工作人员,为前来办理理赔事项的驾驶人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彻底免除了保户四处奔波之苦。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规定,驻各服务中心的保险公司将进一步简化理赔程序,对保险责任明确且手续齐全的,在客户交齐全部索赔材料后限定时间内支付赔偿保险金。事故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含两千元),在一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在两个工作日支付,5000元以上的按条款规定时间支付。同时我们在各处理中心都驻有经验丰富的交警,对于个别不法车主的骗保行为,一旦发现有故意制造或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并由*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2标定现场3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4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取得报案号5自行确定赔偿相关事宜6填写《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7在协商撤离现场48小时内,共同到沈阳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办理赔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