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15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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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6 00:49
借条 属于 借款合同 的简易版本,现实中多数人为了避免麻烦,可能在借钱的时候会选择签订借条,而有的人为避免产生纠纷,还是会签订比较全面的借款合同。当然,签订不同的东西,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就不一样。那其中签借款合同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借款合同注意什么 1、 债务人 的身份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 ),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2、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 身份证 明。 在实践中,借款 债务 诉讼 ,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 债权人 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 证据 ,如果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 打官司 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3、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民法典 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4、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5、应该明确约定诉讼 律师 费承担。 当债务人逾期还款,要打官司解决的时候,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好还是 委托律师 全程跟进。那么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应该由债务人承担、由违约方承担。但如果你不明确约定,*就不会支持。 6、应该 约定管辖 条款。 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 管辖 。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 二、签订借款 担保合同 注意事项有哪些 1、考察被 担保人 的信誉和偿还债务的能力。一般来讲,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再者要考察被担保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 2、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保证担保有两种: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赋予一般保 证人 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 合同纠纷 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 强制执行 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样,担保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 3、同一债务上有多个担保的,最好明确约定保证份额或争当后顺位担保人。《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共同保证中的按份保证,所以尽量承担份额较小的担保责任。 4、尽量要求债务人提供 反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承担担保责任后,在向债务人追偿时给自己追偿成功设置了一个保障。所以,反担保不仅可以降低担保人的风险,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 当事人在约定借款合同条款的时候,要注意在法律规定下进行,另外若此时需 要约 定借款利息的话,那么也不能约定的太高,否则被认定为 高利贷 的话,则这样的利息其实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