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企业怎么认证呀?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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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45
你好!根据最新的规定,公司购车作为固定资产也可以抵扣进项*,但对车辆有严格要求,即,不能是小轿车,因为这种车不能严格的区分公用还是私用,所以不准抵扣。 你有权要求销售公司开具专用*,如果开的是普票,可以到税务代开专用*,但只能按照小规模企业能抵扣的税点3%来抵扣,而不是17%。我觉得还是要和对方商量这来。。。
不是所有车辆都可抵扣哈,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不能抵扣。
另外机动车不是凭专用*抵扣而是凭税控版的机动销售*认证抵扣(卖来买的除外哈)
是否应征消费税参照下列资料
小汽车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一)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1000毫升);普通轿车(1000毫升≤气缸容量<2200毫升);高级轿车(气缸容量≥2200毫升)及赛车。
(二)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
越野车的征收范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高级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及赛车。
(三)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
小客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中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
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车、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你公司的汽车是否属于征收消费税的固定资产。
如果是,就不能抵扣了。如果不是,则可以抵扣。
征消费税车辆有:
轿车;
越野车;
小客车,又称旅行车
1.驾驶座位在内不超过9座的,在设计和技术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乘用车”。
2.驾驶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中型商用客车”。
那种客货两用车(俗称皮卡)的,如确实是用于生产的,可抵扣,但要取得机动车辆的销售统一*,拿此*到国税大厅里去认证。(和**不同,目前自己认证不了的)
首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询问贵公司购进的车辆是否属于抵扣范围,其次,应获取有税款码的机动车销售统一*;最后,“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这一栏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可以作为抵扣凭证用于认证抵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45
企业端认证系统暂不能操作,所以企业如果取得符合条件可以抵扣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可以上门去现场认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46
拿到税务局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