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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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42
法律分析:有。纳税义务人在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交清契税税款时,收税机关会出具相关的凭证,用来证明该房产为已税房。如果没有缴纳契税的(免征除外),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