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保费和当期保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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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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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34
两者区别就是应缴没利息,当期有利息。
1.应缴保费就是每年应该缴的钱,当期就是目前保单应缴的钱,
2.应缴:应该缴纳.一般指缴纳,一般是扣除前期发生的费用或者多缴纳的费用后,本期实际应该缴纳多少钱。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公司必须在保障期内,为被保人承担保险责任,而投保人的一项重要责任就是要缴纳保险费维持合同生效,确保保险公司承担风险。一般而言,保费缴纳方式包括趸缴 (即一次*清)、期缴(包括年缴、半年缴、季缴和月缴等)、以及不定期缴。很多公司为了方便您交纳续期保费,还提供多种收费方式,如授权银行代扣、银行柜台代收、或者网上交费、电话交费等方式。
3.保险合同里的当期保费指的是按年缴纳的保险合同,以每年度为周期缴纳的保费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35
应缴保费就是每年应该缴的钱,当期就是目前保单应缴的钱,两者区别就是应缴没利息,当期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