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如写明公摊面积内广告费归物管所得,业主都没看清楚签字了怎么办,合法吗?怎么追回这个权利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8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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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6:04
物业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物权法,物业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利用公共区域进行经营的,收益中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之外,其余的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按照经济合同法规定,合同条款明确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该条款无效,所以尽管在购房合同中有广告费归属物业等条款,应当视为无效条款。
不过,这类收益虽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并不能分摊给具体的每个业主。所以只有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收回这部分费用。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6:05
这个就跟签了 你媳妇归我睡一样的道理!显失公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6:05
不合法
业主对公摊部分享有建筑物区分所在权,广告收益应归业主共同所有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请参考http://ke.baidu.com/link?url=fXrHeI_u5EZkcDk4MoZcAiKx-t5m2dH_flj9POhYKodcemBCdqCyf70QIp91J295rXhIgnw4HOXy3xXSvNOGyq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6:06
锦州宝地是最黑的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