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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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1:21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17我女儿在北京文峰美容美发店上班,是我表姐的女儿带过去的,我表侄女是店里的店长,也就是我女儿的上司,我女儿很老实,都是我表侄女跟我女儿拉客,生意特别好,我女儿开始听她姐姐的话,姐姐说什么就做什么,做久了,我女儿也就没有以前听话了,她表姐慢慢就不喜欢我女儿了,我女儿很老实,嘴巴不会对她姐姐花言巧语,我女儿要辞工,她表姐就跟我说了,她姐姐还是想留她,但是姐姐管得太严了,犯什么错就是骂我女儿,我女儿已经辞职回来了,我又不想得罪她表姐,我想还是换回这亲戚关系,毕竟是把我女儿带了做了几年,我女儿回来起就没有发过信息给她表姐,我要发什么的话,才能让她姐姐不生我女儿和我们的气了,我女儿回来了,我发了一次信息,她姐姐应该对我们有意见一样,没有回复我信息!请稍等,我查一下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辞职的,没有影响的可以协商也可以提前三十天很高兴为您解答,记得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