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质押与留置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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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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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3:23
抵押一般是指在抵押物上设定一个抵押,抵押物仍然归债务人使用、处置质押则需将抵押物放置到债权人处,有债权人负责保管
而留置则一般是指由于对标的物的修缮等活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方不履行的,则债权方行使留置权,一般在交通运输工具的修理中使用较多。并且法律对留置权行使有特别规定的。譬如一艘货轮在海上遇险,经施救、修理恢复了原状,若货轮所有人拒不支付拖船费和修理费,则拖救人、修理人就可以行使留置权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5:14
抵押是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的,而且抵押适用于动产、不动产和权利。
质押是转移物的占有的,并且只是适用于动产和权利
留置是一方可以在对方支付对价之前保留该物的占有如果对方不支付对价那么一方可以不交付留置物。留置仅仅用于动产。多见于加工承揽。
典权只用于不动产,是对使用权的出典。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典权不是担保物权,而是用益物权。典权,是指出典人将自己所有的不动产交由典权人,典权人向其支付一定典价后对出典不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7:22
抵押一般是指在抵押物上设定一个抵押,抵押物仍然归债务人使用、处置。
质押则需将抵押物放置到债权人处,有债权人负责保管
而留置则一般是指由于对标的物的修缮等活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方不履行的,则债权方行使留置权,一般在交通运输工具的修理中使用较多。并且法律对留置权行使有特别规定的。譬如一艘货轮在海上遇险,经施救、修理恢复了原状,若货轮所有人拒不支付拖船费和修理费,则拖救人、修理人就可以行使留置权了。
(抵押是不转移物的占有;质押要转移物的占有;留置要转移物的占有。
留置是法定担保物权,质押和抵押是约定的担保物权。)